看电视西班牙斗牛表演有感
你的健壮与桀骜不驯
是西装革履者饭后的大餐
那块晃来晃去的红布
是点燃你眼中的怒火
你低下头颅 弓起脊梁
用两只锋利的角
奋力刺向那团红色的傲慢
笑声掌声和欢呼声从四周轰起
你抬头冷眼看看前面
一股牛肉和面包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
你知道同类的温顺刚被这些人大口咀嚼
面包的香甜拌着同类涩涩的泪与汗
那块傲慢的红布
又晃动于你的眼前
你隆起的脊骨
让我想起了古罗马的角斗场
想起饥饿的老虎 饲虎的奴隶
和同样的笑声 掌声 欢呼声
2005·7·27写
2022.5.31改
华山混剑之五:有一点意思
这首诗比某人的那一首诗强多了,主要原因是车子老师将叙事策略引进文本,增强了诗歌这一“文学形态的最高形式”(黑格尔)的及物性。诗歌不是蓝天中的白云,永远不能自在高蹈;它也不是大海中的浪花,永远不会无边的放逐。诗歌就是诗歌,根生泥土,花向太阳。那些因信奉“生活在别处”而主张“诗歌在别处”的人是走不进真正的诗歌的。
我在初诊的时候有些误解,我以为诗人写的是斗牛士的命运。因为站在看客的立场上,我们索求的美是斗牛士的勇敢和智慧,而不是公牛强大的生命被消灭的过程。如果说你一定是要持后者眼光来欣赏斗牛表演的话,我除了用北岛诗歌中常见意象“非人”来评价你,没有其它话要说。
然而作者恰恰就是选择了牛的事境来观照和思考的。看,第一段中“你的健壮与桀骜不驯”就是写公扭的形体与性格的,接着用比喻消解强烈的美感,“是西装革履者饭后的大餐”。一面是严肃,一面是荒诞,作者一落笔就给自己的情智找到支点。我个人比较偏好这种抒情格式,“抽象名词是具项名词”,或“具象名词是抽象名词”,正如“我的希望是一滴滴眼泪”“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尽管陈旧了些,我还是十分喜欢。
第二段描绘公牛的愤怒,“眼发红血脉贲张”,貌似生动形象,实则一堆漂亮的垃圾,有现实没真实,有想象没美感。紧接着的几句只在“形”上而非“神”上绕圈子。因此,我在怀疑作者第一段的感觉哪去了。
第三节写得不错,尤其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牛肉和面包的味道”这么一句。这一句的设计使得生牛与死牛、牛与人、角色与看客对立统一起来,“你知道同类的温顺刚被这些人大口咀嚼/面包的香甜拌着同类涩涩的汗水”写出了要么直接被吃要么见解被吃的严酷命运。从构思上看,着实精彩。要说这段有问题,那就是在炼字上的毛病。一个“轰”字,显然很刻意,诗人的意思要着力渲染其贬义色彩。因为这么想了,意图也就直接了,表达出来,意味也就没有了。试想,我们就用“掌声如潮”作客观描述行不行,结合下文来看,这样的客观记述在被阅读的过程中,会生成新的意义,岂不更好?
末段要先解释一下,作者为什么看斗牛表演会想到古罗马的角斗场。罗马的角斗场里有兽,老虎、狮子等;有人,奴隶、战俘、基督教徒等,从人文立场来审视,兽与人的地位一样低贱,因为生存权将会随时被剥夺,且一样处境中的同伴直接剥夺,满足的却是帝国统治者的欲望。那么,斗牛表演的实质呢?这项血腥的观赏运动,也是以斗牛士和他的同伴的牺牲满足看客的欲望,只不过看客的范围大了一些,但是西班牙国王是一定要来看的。实际上,作者在行文末端的联想混淆了这一意义,把牛与看客对立起来,告诉读者人类本性的凶残。但是这样的类比在逻辑上应是由“老虎与奴隶”到“牛与斗牛士”才合理,斗牛士应该怎么定位,作者回避了,其实是糊涂了。
我欣赏车子老师在这个沸腾的时代对人类本性的思考而采用的诗歌担当的态度,责任使诗厚重。但是,我也不能漠视车子老师在美好的诗意下局部非理性的表达。这种表达的非理性主要是因为作者感情冲动,无法遏制,但是决非感情任意喷发一气呵成的诗都是好诗。郭沫若的一些败笔可作明证。诗歌要表达的是智慧的激情,而这种智慧就是对激情的控制,就是书写的最高技巧。
2005/07/27 11:42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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