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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才出现或发现的糖尿病,其发病率过去为1%~5%,而最近几年的资料显示GDM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为1.7%~16.7%,严重影响母婴安全[1]。如何正确处理GDM孕妇仍是围生医学的重要课题,如何加强孕前、孕期的管理,降低母婴并发症,需要进一步探讨。因此,对孕妇进行糖尿病筛查,早期诊断GDM、早期护理干预、控制血糖,是减少母婴并发症的重要环节。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4年至2007年解放军第187医院收治GDM患者100例,其中初产妇93例,经产妇7例。年龄22~38岁,平均26.8岁。按照发现及护理干预时间分为32周前及32周后对照观察。
1.2 检测方法
1.2.1 糖筛查
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左右进行糖筛查,将50 g葡萄糖溶于200 ml水中,5 min内服完。从开始服糖水计时至1
h后抽静脉血测定血糖值,若糖筛查结果正常,33周时再重复筛查,若血糖≥7.8 mmol/L,则为50
g葡萄糖筛查阳性,应进一步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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