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闪离才是真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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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闪离真风尚闪婚杂谈 |
◎文/毛利 ◎插图/齐旋
闪离才是最具风尚奖得主。比结一次婚更不容易的是离一次婚。
大学同学最早结婚的一位,最近宣布离婚了。他们离婚我真高兴,当年我正怀疑人生,以为自己要孤独终老的时候,这位同学携带太太,在我面前说:恐怕你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搞得我内心一大片阴影,交往过的男朋友,都迫不及待跃跃欲试地问:你看我们闪婚怎么样?
直到我发现闪婚不酷了,到处都有报道说,此地有人闪婚。我有一个朋友小木有天激动地打长途电话,说她有对同事,牵手一个月就同居,同居一个月就领证,领证一个月女的肚子大了。面对小木惊慌失措的讲述,我倒觉得闪婚不过是熟透的桃子,一摘就下。第一对闪婚是一种精神,前十对闪婚是爱情,前一百闪婚是激情,等我混上一万对时,只能吃前人留下来的苦果,闪婚?孽昏!
闪离才是最具风尚奖得主。比结一次婚更不容易的是离一次婚。我叔叔其实是个离异人士,他年轻时结过一次婚,为期半年,结婚前认为妻子年轻貌美,性生活又和谐,你对一个女人还能再要求多点吗?结婚后才发现,自己碰上个强迫症患者,强迫他回答一切不想回答的问题,做一切不想做的事,度日如年,一日三秋,煎熬半年后,只能离婚了事。铺天盖地的性生活,总能让人忽视细节问题。
说到这,闪婚就有点像古时揭新娘盖头的一瞬间,人家担心的是美丑,你担心的是对方会不会成功变身变态。据说安妮宝贝也是闪婚,15天见了三次面,速速跟人登记完毕。现在孩子都生了,也根本用不着担心她会离婚。她早就把最变态一面透露在书里,生活中肯定老实得像个中年妇女。
如果你果真混到一位变态先生或小姐,你有没有勇气离婚?还是跟许多革命前辈一样,凑合凑合算了,直到把自己也逼成个变态?
这就是我为什么现在一看到婚姻就可怕的原因,那里面黑压压一片变态,让人望而却步。至于我这位离婚的同学,他倒是很满意自己的离异身份,简直是奔走相告,欢欣鼓舞。因为听说,离异男士现在在婚嫁上,十分受欢迎。不过既然是闪离人士,他总有50%的变态成分,还是谨慎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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