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在成都市政协专题座谈会上发言,发言的题目《成都市社会阶层分化的利益均衡机制》。市委书记、政协主席、常务副市长、政协副主席等悉数到场。其实,我并不是政协委员,但已多次参加政协的活动。
整整3年前,2007年春,我也在这样的场合做过一个题为《关于建立科学监测体系促进成都和谐发展的建议――基于成都和谐指数的分析》的发言。会后,根据市委书记意见,我和课题组完成了《成都市和谐指数的发展报告(2008)》,并在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国际研讨会”上发布研究结论,“成都和谐指数”成为国内第一个较为完整的城市和谐指数。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包括了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公平、和谐感知、生态文明、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等7个不同领域的评价内容,共39个二级指标构成,较为充分地反映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各方面因素。该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成都和谐指数为79.36,处于“比较和谐”发展阶段;其社会发展以及和谐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居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列。其中,反映成都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程度的社会保障(86.78)、社会公平(85.12)和社会发展(76.55)指标也处在较为满意的水平,只是社会发展指标的得分相对较低(76.55),也表明成都市社会各阶层利益分化与全国一样,处于适时变化之中,需要从建设和谐城市的高度,深入研究和关切其发展趋势和特点。
在今天的发言中,又重点提出几条建议:
(1)要建立一个包括利益激励、利益分配、利益统筹、利益表达、利益妥协、利益规范和利益保障的机制;特别是要在利益表达和利益妥协上有切实有效的举措;
(2)对于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切,和谐社会的状况不是看有钱人有多少,而是看没钱的人有多少。一个合理的制度,应该让每一个人或者每一群人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可以得到别人的帮助;
(3)在一项公共工程实施前,要预知利益相关者或者利益受损者的感受和反应,预先沟通比出现矛盾后再做工作要更加有利;
(4)要着力培育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它们在化解社会矛盾、沟通社情民意中有不可以替代的突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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