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财经 |
分类: 转载 |
●公务卡具有“消费留痕、雁过留声”的特点,过去公务消费结算只有付款人和收款人,使用公务卡相当于增加了一个“独立第三方”。
●专家认为,“透明消费”与“公务消费透明”不是一个概念,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务消费都应公之于众。
1月30日,财政部、中央纪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2008年,中央预算部门和省级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4月1日,我省111个省级单位、成都23个市级单位启动公务卡消费。在支付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等费用时,将逐渐从使用现金向刷卡消费过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作为公务消费结算方式改革的产物,现行公务卡消费流程能否减少或者杜绝公务消费中的腐败,这是公众特别关心的问题。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光认为,与现金的提取和使用相比,公务卡的推行是一个明显的进步,对于遏制公款滥用与公务消费中的腐败现象有一定作用。
“但堵住现金支付漏洞,并不意味着能够防止公务消费中的腐败”。陈光说。其一,公务消费的界定尚需清晰和透明化。公务卡“实现透明消费”与公务消费的透明,不是一个概念。公务卡的透明是对财政部门来说的,即对所有支付行为的有据可查、有迹可寻。公务消费的透明则是对公众来说的。公务消费的标准是什么?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原因发生消费及消费了多少?陈光认为:“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公务消费都应当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与质询,这是治理公务消费腐败的良方。”
其二,公务卡并没有改变现有的公务消费制度。公务卡消费制度下,对于预算内支出可以有效监管,但对于预算外资金却无能为力。预算外资金数量大且自由裁量空间很大。如果不加快推进公务消费改革,不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在遏制公款滥用与腐败问题上,公务卡的作用不是“万能卡”。
“使用公务卡后,从防止公务消费腐败的角度来说,还需要实现两种监管”。某单位财务主管周先生如此认为,由现金变成刷卡消费,作为持卡人,违规操作空间的确变小了,但并非没有空间。要防止消费腐败的产生,首先要对预算进行监管,预算不能突破相关规定。“这需要加强上级监管和制度建设,特别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来予以保障”。
“另外,对宾馆、酒楼等用卡企业,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陈光说,如预防持卡人与用卡企业达成所谓君子协议,合谋多开、虚开报销等行为。
川报记者陈松(四川日报 >
新闻纵深(05版)
前一篇:快乐宜居城市评选:让市民自己说
后一篇:粮食安全:一个灾害性的世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