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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生气了  后果很严重

(2008-02-01 1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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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南方大雪,考验着中国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
    1月10日以来,全国范围恶劣的天气引起连锁反应:国道中断、交通受阻、通信不畅、菜价上涨、电网瘫痪……这场五十年未遇的雪冻灾害给部分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及百姓日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此次雪灾已造成安徽、河南、湖南、湖北、重庆、贵州等14个省(区、市)近7786.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4人,直接经济损失220.9亿元。民政部认为,这是建国以来遇到的第一大雪灾。

    据说,总理把有关官员叫到办公室,厉声责问:这样严重的雪灾,为什么不向中央报告!当祖国人民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做什么?说!

    总理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中国的应急管理在SARS以后才有的。严格意义上,是从2005年国务院颁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才开始的。 但是,中国政府的应急管理确实还有明显缺陷。

    --形式上重视,操作上滞后。SARS以后,各级政府以致乡镇、街道均有“应急办”或者应急工作人员。一般在政府办公厅,属于行政系列,同时各级政府也都仿照中央文件模式,有长达1万8千字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行政系统层级制和信息传递方式,本质上不利于应急事件的处理。这就是美国专门设置权力很大的“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的原因。常规管理框架内不可能有效处理应急事件。

   --思想上重视,实践上落后。在中国行政文化中,保一方平安,是官员不得不严重关注的事项,搞不好是要丢乌纱帽的。上级官员也会动辄以“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教育下级官员。然而,这会促使管理者只重视“社会安全事件”,现对忽视“自然灾害”;为了尽可能“明晰”负责,遇有危机事件出现时,或者隐而不报,或者上报了事。缺乏超越常规处置应急事项的动力和机制,也极为缺乏预警的技术手段以及技术与管理有效对接的能力。此次南方大雪,气象部门是事前有所预测的,但却没有将此预测转化为应急管理的一部分。

     雪灾之后,人们会再次想到我们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低下,急需为应急管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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