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会风文风的规定》,重要会议上领导须在90分钟内把话讲完,参与讲话的领导数量也要相对减少。对全市的专题会议,除合开的会议外,每次原则上只安排一人讲话;交流发言人数要控制在五人以内。《规定》也指出,全市重要会议会期不超过两天,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一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1.5小时。全市专题会议讲话不超过70分钟;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不超过60分钟;一般会议讲话不超过40分钟;交流发言不超过8分钟。
规定可以说相当的量化和细致。可是如果市委书记、市长发表讲话超时,主持人(通常是党委和行政副手)可以提醒甚至终止尚未完成的讲话吗?真正要害的,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内容的空洞和语言的贫乏!我们看到过人大会场听会“人大代表”在会议中酣然而睡的场景,也听说过“失足”高官痛哭流涕的“悔过书”中居然有大段大段抄袭他人“作品”的故事。我们偶尔也能碰到一两位用“真嗓子”说话的官员,但寥若晨星。我们的总理有时也会感叹:没有讲稿的发言容易讲真话。遗憾的是,官员的讲话不能没有讲稿。我们的制度和潜规则并不鼓励真人讲真话,反而给了不受欢迎的讲话人以最大的制度优惠,他们比说真话的人更有迁升的机会。这大概就是我们的工作,充其量只是在形式上面限制一下时间、在姿态上表现一下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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