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与加拿大多伦多-约克大学亚洲商务管理项目主任Bernard
Michael
Frolic先生和中国区主任王瑜女士会面,讨论拓展中外培训合作项目的可能性,下周还安排有与本地一个教育基地研讨战略合作的事项。
在中国这样的体制下,从事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要分清楚两类事务,一类是不得不做、意义不大或全无意义的常规事项;还有一类是实实在在、风险机遇并存、常规以外的事情。两者都要做,用心常规外。
常规以外有多种含义,一是在常规体制以外的事情,当然要善用体制内资源、规范来做事情,但是体制较长时间运作容易产生体制惰性和激情缺失,社会多元发展已经提供体制外的可用资源和机制,应予关注。二是在常规行政事务以外的“意外”事项,按照分工原则和行政流程已可流动的事情,不去直接管它,只是提醒相关人员即可。而“意外”之事,则要有所关注。三是正常人群中,在观点、能力、性情等方面处于常规以外的“特殊”人员,有必要关注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当然也不必“大惊小怪”,存在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也是一种常规状态。四是用常规以外的方法来处理常规事项。原则上,不违法的任何方法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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