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开车跑在路上,谁也难保没有行车违法(不是违规,是违法)的记录。我也曾经收到过需要到交警去“报到”的特快专递,不敢有怨言。
昨天,送人去机场,乘一架军车,我坐在司机旁边,会开车以来第一次完全没有交通秩序的感觉。什么红灯、禁左转、单行道、收费站等等,全然对这辆军车失去意义。只要前面没有人躺在路上,这辆车就不会有停止的时候。异样而不自在的感觉笼罩着我。
想起在美国看到的情景,即便绿灯通行,司机也会停车在路边,挥手让行人先过去;想起在台湾看到的情景,行驶在乡村小道的车辆,在无行人,也无其他车辆的情况下,遇有红灯,一定煞车停住。
一项制度,如果不能有效地维护,一种规则,如果可以只对一部分人有效,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秩序,就必然孳生特权的意识和“横行霸道”的阶层。这样的社会当然是不可能“和谐”的。 我们知道,我们离民主的、秩序的、和谐的社会还有遥远的路程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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