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组来到江西南昌后,当年一考生的家长得知了这一消息,很想让自己的孩子进入这所学校。由于西南交大的招生名额不多,而且孩子的成绩也很“悬”,该家长非常着急。他通过各种关系,找到招生组组长吴川,提出希望能帮忙解决孩子的入学问题。随后,该家长给吴川的账上打了两万元钱。“两万太少了,还要多打1万,我要打点其他人。”收到钱后,吴川提出钱太少。随后,该家长又再次打了1万元到吴的账上。
随后,该家长的孩子顺利进入西南交大。后来该家长得知自己的孩子成绩上线,而且各项条件都符合要求,属于正常录取。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川利用担任招生组组长的职务之便,以帮助学生顺利进校为名,收受家长3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称,由于该家长知道他和当时的副院长路某(另案处理)关系不错,所以想通过他来活动活动,给了3万元“打点费”。拿到钱后,吴川将此事告诉了路某,并将其中1万元送给了他,其余两万元揣进了自己的腰包。案发后,吴川东拼西凑,分三次将3万元退回给该家长。办案检察官说,吴川收了3万元,招生组得知此事后,向学校领导作了汇报。此后,西南交大对这一事情展开了全面调查。学校写了一份检举材料,详细写明了吴川收受家长贿赂的情况,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反贪局由此介入调查,2006年1月,吴川被刑拘。
媒体报道称:为交大自曝家丑叫好 一些单位或部门在内部人员出现了违法违纪的事情后,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有的捂盖子,有的内部处理,总之是不便说、不愿说,不说!这其实是一种是非不分,不能扬善惩恶的做法,有时甚至还会因此而滋生另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西南交大则没有捂盖子,一捂了之;也没有自纠自查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向检察院进行了举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这种不护短、严治校的做法值得赞赏。同时,也展示了其百年名校的风范;西南交大通过此事,以自身行动告诉公众:交大是一所值得信赖的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