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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合同陷井房产 |
分类: 评说地产 |
先得弄明白了,这个逾期付款,指的是该补充协议中规定的逾期付款,可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逾期付款。只要达上30天,在这两年之内,芜湖世茂房地产可是有单方面解除权哟!
四、世茂业主,一切皆可临时。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五条:出卖人取得政府部门的单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视为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使用的全部条件。
什么?咱买三千多一平的房子还知道要个竣工综合验收,否则开发商还得赔上咱若干大洋,堂堂世茂的业主,33层楼的房子,临时水临时电就可以交房了?33层楼,超高层啊,普通高层还得民用电双回路呢,临时用电一拉闸,让业主跑步上下?赶情好,生命在于运动!
五、“开发商方便的时候维修”
春晚好看吗?小品搞笑吗?别笑,世茂的业主们,轮到你们自己,估计谁也笑不出来了。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七条第3款:买受人在保修期内书面要求出卖人对保修范围内的房屋或装修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出卖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后合理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提供维修方案,若买受人未书面通知,或在出卖人安排的维修时限内自行委托他人维修,则维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概由买受人承担。
怎么样,比小品还要过份吧。小品只敢写在缝里,这可是白纸黑字放在你眼前的啊!“合理期限内”,什么是合理期限,谁来定合理期限?若是你要求维修,人蔡小姐回答了:“开发商认为现在时间不合理。”
再说了,你得书面提出要求,否则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自己担。
如果开发商一直认为时间不合理,您家漏水的地方您得任它漏着,您家漏电的地方您得任它漏着,您家......不能动,否则维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概由您自个儿承担!
六、不管造成什么样的房子,业主必须要买单。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七条第7款: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或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应按合同约定方式处理,但不应影响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对房屋验收交接义务。
什么意思知道吗?房子造好后,不管存在什么质量问题,你业主认也得认,不认也视同你认了。可以在开发商认为合理的时候予以维修,但是房子得照收不误,违约金你别想要,只有你违约,没有人家违约。
七、隔壁家漏水你来赔。
附件三补充协议第十条:因相邻房屋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进行检修,需要买受人配合时,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因买受人拒绝或拖延配合导致的损失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相邻关系,只要不是你造成的,就算是上到法院,也只能以双方协商为准。这开发商可比法院狠啊,邻居家漏水,如果要上你家查,不管你家装没装,一律只能无条件配合,稍有延误,责任、损失你买单。“明明是你房屋质量问题,凭啥让我买单?”谁让你签来!!
至此,看得我一头冷汗的附件部分总算勉强结束,合同正文如何呢?唉,其实人家补充协议里说得明白--合同正文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有不一致吗?基本都一致,原则就一个:只有买方违约,没有卖方违约,卖方即使违约,以买方无法索赔为准。
合同第七条第2款:买受人解约的......买受人的解约通知须在出卖人书面通知的交房日前到达出卖人,否则视为买受人放弃解约权。
哟,这房子你买了,想退还退不掉了呢。你想解约,必须在人家交房通知到达之前,你的书面解约书先到达人家那儿,否则你就放弃解约权了,想退,付违约金吧。
可要是没交房,没看到房子,多少事情都还没定,你又怎么能决定是不是要解约呢?
得,其实就一句话:想退房?行,付违约金吧,否则,没门儿。
同样是合同第九条:如果买受人未在出卖人书面通知的交房日办理完毕该商品房的验收交接手续,自第二天起,视同该商品房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将该商品房钥匙交由物业管理机构代买受人保管;买受人须承担自上述交房日起该商品房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和责任;若对出卖人造成损失,买受人须赔偿。
没啥说的,跟附件三补充协议第六款一脉相承,不过这还多了一段:有没有问题你都得收着,不收?视同你收了,不仅如此,还视同你收了之后委托物业保管来着,你委托物业保管,产生的费用当然你得买单......
合同第十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
1、买受人须在交房或视同交房15日内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出卖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整改或提供整改方案。
2、出卖人亦可选择补偿买受人装饰、设备差价替代整改义务。
真是天......大的笑话!且不说又是一个不清不白的“合理期限”了,明明是你开发商违约,怎么变成了你拥有选择权了?这选择权理应在守约的一方啊。是要求按约定提供相关的装饰或设备,或是采用差价补偿,应由买受人来决定不是?由你出卖人决定,那是骡子是马,你给啥不就是啥了?
合同第九条,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哟,这不得了吗?临水临电是拿不到两书的吧。善良的人们呐,没见附件三上那句话吗?合同正文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从开盘时的种种,到合同中的条条,世茂,你让我怎么想你们?你让芜湖人怎么看你们?
世茂的业主们,你们都是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吧,是不在乎还是不了解,你们存心让人看笑话的是不?你们以自己大无畏的娱乐精神,不惜一掷百万,以搏人一笑,是不?芜湖人不是褒姒,你们的钱,还是省着点花吧。
合同的封面上,有这么一句话,这是房管示范文本必有的一句:本合同文本由芜湖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市房地产管理规定的条款无效。
法律上又有一句话,合同关系中,约定大于法定。这房子是买了,合同也签了,业主们该如何是好呢?本周五,在节目中与律师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