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我思我想 |
这个题目好大啊!其实拉杂的都是小事。
日前接到东方海伦堡业主的投诉,说小区物业管理费太高了,多层小区,除了物业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上限收取外,还另增加了每平0.26元的小区水处理费用。他们认为项费用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借着去朋友家看装璜的机会,前两天我带着相机去了一趟东方海伦堡,拍了些景观照片,先看看吧,之后再说说个人想法。
美吗?好看吗?好看,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份代价,购房人早在购房时就应当预见。
“讲述七个小岛的故事。”这是东方海伦堡在销售时打的广告词,“水景小区”是他们的特色与招牌。水是有灵性的,但是水也是不好维护的。
芜湖的明眸——镜湖,前些年彻底清淤花了政府好几个亿,对于芜湖人来讲,这并不是陌生的消息。
早在前年节目中设立的“楼盘点评”中,针对东方海伦堡这个水景小区,我们就曾提到过水维护的问题。东方海伦堡的水不是活水,水系是人工挖造的。因此如果小区搞得好,水维护费用自然少不了,费用少了,水肯定好不了。
在楼盘销售的时候,售楼员也向意向购房人说明过,小区日后会在物业管理费之外另收一项水系维护费,加上物业管理费,总费用约在每平米0.8元左右。由于当时小区尚未建成,物价局不可能对此项收费进行审核,因此说明也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无法写进合同中去。在去年我们节目组织的几次看房活动中,参与看房的听众也确实听到过他们如此的宣传与说明。
作为东方海伦堡的业主来说,对于小区物业管理费会高于其它普通多层小区,在购房时就应当有心理准备——这不是秘密,为什么到收房时又提出这样的投诉呢?
责任和权利,二者使然。物业费高了,业主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但是小区的美景需要额外的付出,这项义务或责任是在购房时就已经是被告知的了。又想享受眼前的美景,又不愿尽到付费的责任,这样的事情恐怕还真不太好办。
人们很多时候都是带着双重标准的,对已是一种,对人又是一种,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者,甚为少见。就好像是一种双重人格,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总是宽容的,赞许的,甚至是自恋的,而对他人,却往往是挑剔和苛责。
前日将土地拍卖的内容发至市政府市民论坛,谈及拍卖师,说到他“错误频出,水平有待提高。”旋即有人跟帖,说应当宽容对待。其实我倒没有什么责备的意思,连报价都出错,委托人能够宽容,竞拍人能够宽容,旁听者能够宽容,媒体也能够宽容,而最不应当宽容的,实质上应当是这位拍卖师本人,如果他也对自己宽容了,日后除非是关系户,请他举槌的人恐怕是不会再有了。要求得到的宽容,首先得尽到责任,能够宽容得了自己。
社会中是这样,工作中是这样,家庭中也是如此。若要得必先失,有付出才会有回报。莫要先问得到了什么,先问问自己付出了什么,尽了多少心,尽了多少责。舍得舍得,不舍哪来得?天上掉馅儿饼的事情多是南柯一梦,没有付出的回报也往往是太虚幻境。明白了这些,才会心态平衡,知足常乐。
后一篇:电脑秀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