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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气候情况确定套型建筑面积标准,这可以说是一大创举,对于这一面积修正系数的初衷,意见稿称是为了鼓励住宅建筑的节能节地设计。此外,意见稿还规定,“每套住宅套型阳台面积不应超过8平方米。”这一要求也是前所未闻的新规。
从去年年中以来,围绕住房结构而进行的调控政策成为此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焦点之一,“70%的新建住宅面积须建设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的说法一度引起市场广泛关注。9号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否传递了这一说法的最新释义呢?正当人们对此产生疑虑的时候,事情突然发生九十度逆转。
然而仅只一天之后,今天,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表谈话。新闻发言人指出,建设部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中关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要求。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法令,调整的是社会大众的行为,其制定必须经过严密地考察与思虑,尽量做到客观、全面、令出必行。不应当三令五申,更不应朝令夕改。像这般今天发布明天废止的儿戏,还是不要再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