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卡佛
(2009-03-03 23:55:44)分类: 评论 |
既然这么多人都提及了已故的雷蒙德·卡佛,我也说几句。一本《大教堂》(译林社,肖铁译,2009年1月第一版)能够被这么多人喜欢,是意料中的事。不过,我们的出版者还不会做短篇小说集的营销,否则会卖很多。
有个兄弟读完了《大教堂》,睁着一双好奇的黑眼睛,跑来问我:“你最想读卡佛的那几篇小说呢?”我说:“我现在只想读卡佛的诗,最好是《卡佛诗全集》。”卡佛出版过六个短篇小说集,和六部诗集,两者在数量上是相当的,我们不应该只偏爱他的小说,而漠视他的诗。
小说家写的诗和诗人写的诗是不一样的,不能混为一谈。
诗人写诗,容易受到诗歌内部力量的控制,在诗艺上发力,大多数时候连诗人自己都会迷失在诗歌中,绝大多数诗人最终会变成糊涂蛋。
小说家写诗,没得那么多讲究,对他来说,诗只是一件称手的工具,可以更为快捷地记下一些感触或动人的片段。至于这些所谓的诗写得好不好,那不是他要考虑的。
卡佛的诗都是小说,对他来说,文体分类毫无意义。如果我可以读到卡佛的诗全集,我也许可以猜到其中有多少篇小说他还没来得及写。
至于卡佛的小说,我只想说:卡佛的小说经得起翻译的折腾。比如说,我就读过他那篇《羽毛》的不少于四个译本,无论译者的水平如何,看起来差别都不大。他那种写法天生就可以抑制译者的想象力,译者很难产生另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