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谋财害命
(2008-12-20 14:55:24)
在广州的时候,我曾经联系过一个著名的出版人D总编,希望能在他的公司工作,但是,尽管我态度十分诚肯,只求一个做畅销书的机会,工资多少都无所谓。但是,D总编还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当时我非常不满意,对他宁可招民办大学生的大专生,也不要我这个重点大学生硕士生感到不可理解。
但是后来我才明白,D总才是真正为我好。如果我真进了他的公司,很可能也和我后来进的广州另一家公司一样,在里面虚度光阴。我觉得D总应该是这样想的:
我既然不打算重用你,我就压根不用你。
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主管的思维方式。
要不然,当我离开广州的时候,我说不定会痛恨他耽误了我的时光。
一个公司给你微薄的薪水,没有成就感的工作,它是养活了你,但是,你根本不需要感激它,不恨它就仁至义尽了。
因为,它的这种行为,完全是另一种谋财害命。
微薄的工资,延长了你达到同龄人生活水准的时间,等于就是缩短了你的生命。
强度很大但成就很小的工作,会让你的自信心将会受到严重伤害,造成的损失更是远远超过收入的损失。
因为工作形成的挫折感,不仅让你在生活中精神不振,影响婚姻和交际,更会加重心理负担,甚至会催生各种疾病。
这难道不是谋财害命吗?
人的一生何其短暂,青春年月一晃就会过去,怎么经得起这么折腾?
碰到这样的公司,遇到这样的主管,干着这样的工作,拿着这样的工资,千万别抱什么幻想了,与其随时随地担心被炒,不如痛痛快快地主动离职。
当然,对于耽误自己前程的前上司,也不必要有仇恨心理。很好地活着,就是最好的报复。发展得越好,对他的打击就越大,姿态越高,他就会越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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