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成法失败的原因
(2016-08-03 21:47:02)摘要:
关键词:
考成法
万历初年,张居正任内阁首辅。为革除政治弊端,挽救国力日益衰微的大明王朝,张居正开启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史称“张居正改革”。而其中一条重要的措施就是“考成法”,这也是最受争议的改革举措。关于“考成法”的内容,这在万历元年十一月,张居正上奏的《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中可以看到其概要。“请自今伊始,申明旧章。凡六科督察院,遇各章奏,或题奏明旨,或覆奏钦依,转行各该衙门。具先酌量道理远近,事情缓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每月终注销……若各该巡按官奏行事理,有稽迟延阁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注销文策,有容隐欺蔽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避者,臣等举之。如此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①根据张居正的提案,六部、都察院的上奏,得到皇帝批准后的事项,在通达到各部门的同时,视问题的紧急程度、地方的状况,要预先设定期限,每月末进行检查。对拖延的工作,就要追究责任。如果巡抚、巡按等官员拖延执行,就由六部进行揭发,六部、都察院有问题,就由六部的六科进行揭发,而如果六科有问题,就由内阁进行揭发。官僚的考成也就是工作的评定,以此为基础来进行。
一、考成法取得的积极效果:
(1)增加财政税收,充实国库
(2)加强中央集权,提高办事效率
(3)整顿吏治,净化了官员队伍
张居正的考成法,就像一面“照妖镜”,根据官员们的工作效果,革除了相当一部分的庸官,同时也提拔了一批有能力的官员。明朝政局建朝伊始就危机四伏,权臣、宦官控制政局的局面接连发生,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投机取巧的官员众多,张居正接手内阁的时候,面对的是政局不稳、民不聊生的复杂局面,控制当前局面不想更坏方向转变,主要的一点就是对政府官僚机构的革新。借助考成法,一大批不作为或无能力的官员被清除,使得明朝朝野重新焕发活力。
二、考成法的消极效果:
(1)繁重的税收造成百姓困顿,埋下明末的流民隐患
明朝多荒年,农民收成不足,但是明朝政府的税收并未减少,所以明朝一直存在严重的税收滞纳问题,各地方官员出于各种原因并未采取严厉措施催缴只拿钱粮。“中材之士,身家之念重而民之念疏,钱粮一日未完,则俸一日不开,俸一日不开则罪谴一日未释。彼之处心积虑,设法杖并者将无不至,而民之椎膏折髓,彼暇顾哉”②考成法的实施,打破了原有局面,地方官员为完成征税任务,不得不开始催缴滞纳款项。虽然神宗即位的时候,就发出免除隆庆元年为止的未纳税粮,免除从隆庆二年到四年未纳钱粮三成的诏书,但是却完全没有达到效果。同时,为了保证实现税收征收工作的100%完成,各地方还出现了用短尺丈量土地以虚增土地亩数,增加征税的情况。如此一来,强化了对民众的的收夺,这样民众陷入越来越苦的地步,只能流离失所。
(2)强化了专制统治,压制了言官及社会言论
张居正的考成法,乍看,只是工作程序的严格化和程序化,加强了工作监督,但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最大问题就是“各该巡按官奏行事理,有稽迟延阁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注销文策,有容隐欺蔽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避者,臣等举之”这一部分,这就使得本来只是皇帝的顾问机构而没有任何实权的内阁,站在官僚政府体系的顶点,成为行政上的最高权利机构。在这样的内阁下,六部给事中、御史等言官,丧失了对君权都具有的弹劾权和监察权,被放到了内阁的监督之下,言官失去了言论自由。
(3)钳制言论自由,限制了近现代民主思想的发展
1 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 2 万历四年(1576年),朝廷规定,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十二月,据户科给事中奏报,山东有17名,河南2名的官员,因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而山东2名,河南9名官员受革职处分。
以考成法为骨干的张居正政治,与其个人的刻薄性格相合,更增加了其力度,一度变成了恐怖统治,胁迫着官僚。在这中间,考成法之于大明政权的巩固虽然有着积极的效果,但是,其负面影响也是不能小觑的,考成法对税收和滞纳钱粮的收取,尤其与丈量的结合,使得民生凋敝,大量百姓流离失所,更多的流民游走于各府道,加剧了明末的流民之灾,造成了明末全国范围的农民起义。另外,围绕考成法引起的弊端,后来的东林党人与张居正开展了对抗,最终以东林党人的失败告终,但是这却间接地催生了东林党的产生,拉开了明末党争的序幕。而在某些方面作为中国历史上近代资本主义萌芽代表的东林党,其言论遭到张居正的弹压,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作为封建的大明王朝维护者的张居正,在一定程度上摧残了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使得中国的近代资本主义之路晚到了数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