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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价格”说涨就涨政府该不该管

(2010-11-29 08:57:31)
标签:

杂谈

和谐

民生

随笔/感悟

生活记录

分类: 阅报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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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面是兰州人的首选早餐  (图片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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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价格”说涨就涨政府该不该管

——阅报随话(100)

 

    今年“十一”长假后,兰州牛肉面集体涨价,从3.5元一碗涨到4元,涨幅达到14%。据统计,这也是牛肉面三年中第三次涨价。无独有偶,去年底以来,乌鲁木齐市老百姓日常消费的牛肉面、拌面等主食价格也至少上涨1元,有的餐厅牛肉面、拌面最低售价分别涨到8元和10元。

    记得三年前,兰州牛肉面、陕西汉中面皮涨价的风波仍残留在人们的脑海,去年南宁和柳州米粉涨价的阴影还未淡去,去年底以来新疆又上演了牛肉面、拌面涨价风潮,现在兰州牛肉面涨价风又不可阻挡。这里必须指出,无论是牛肉面、面皮、米粉还是拌面,在一个特定的地域内,都是深受人们喜爱的主食品种,是生活必需品,是民生食品。与水电暖一样,它们的价格被赋予了一个共同的属性,那就是“民生价格”。

    牛肉面的价格涨跌可以说是兰州、乌鲁木齐等地物价的晴雨表,是民生价格的“领头羊”和“指向标”。每逢“牛肉面”涨价,老百姓的第一反映便是:物价要涨了!确实,物价是涨了。从一碗牛肉面的价格今年连续两次调价,就可以看出当地物价上涨的现状。仅以兰州为例,今年1—9月份,兰州城市居民生活消费的支出为7867.8元/人,同比增长13.7%。在城市居民生活消费中比重较大的为食品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40.27%,即食品消费支出为3169元/人。而今年10月份,兰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9%,主要因素是食品类价格上涨所致,仅食品消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多支出457元,增长16.87%。

    所幸的是,对牛肉面涨价当地政府没有坐视不管。2007年,兰州市物价部门发出了“限价令”:普通大碗牛肉面的价格不得超过2.5元,小碗牛肉面的价格不得超过2.3元。结果,由涨价引发的价格干预在网络上产生了诸多争议。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某研究员说:“政府竟然细微到直接去干预拉面的价格,这是典型的向计划经济的回归,太可笑了。”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某副院长说:“政府只能管质量,不能管价格。”他们的主要理由是:政府的手伸得太长了,价格涨跌是基本的市场规律,政府不必干预。

    但是,兰州市政府认为以上这些质疑,是教条的学院派观点,是不了解社情民意的武断,是对经济规律的误读。兰州市物价部门表示,虽然牛肉面零售价格不在政府定价的范围之内,但牛肉面作为兰州市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品,情况特殊,价格涨幅与民生息息相关。同时,也充分考虑到经营者成本上涨的现状,兰州市物价局经过仔细核算才设定了价格的上限。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既照顾了商家的利润空间,又满足了群众的基本愿望,牛肉面价格疯涨的势头最终被遏制了。对此,兰州市政府底气十足:政府干预民生价格,合情合理合法!

    时至今日,面对全国物价疯长的势头,我们不得不对兰州市政府表示敬意——面对民生价格疯长,政府不能无所作为,必须进行行政干预和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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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的拉面馆遍地都是,深受老百姓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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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牛肉面限价引争议(漫画)

 

    兰州市政府遏制“民生价格”涨价的举措,并不是孤立的。今年下半年以来“民生价格”疯涨的状况,已经引起了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10月以来,国家发改委针对北京、上海、重庆等36个大中城市,监测了食品包括蔬菜、粮油、鲜肉类及水果共31个产品。统计数据显示,与9月份相比,共24种产品价格呈不同程度上涨,约占统计总品种的80%。面对31种价格监测商品中近80%价格上涨的现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已经表示,包括国家发改委在内,多部委正在联合制定相关的价格控涨措施。1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国务院下决心调控物价,对“涨”说不! 

    当然,就全国而言,一碗牛肉面并不能代表“民生价格”。对于工薪一族或者经商者而言,一碗面涨几块钱尚可承受。我在上海,也喜爱吃兰州牛肉拉面。从最初的4元一碗,现在已涨到6元一碗。我喜欢吃的老鸭粉丝汤,也从8元一碗涨到12元一碗。从我的经济承受能力来说,偶然为之,尚能承受;作为上海人,以吃米饭为主,面食涨价,不吃也罢。但是,对西北地区的广大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人群体而言,每天必吃的牛肉面涨价了,影响确是极大的。在我们这个社会收入高低呈金字塔状的社会结构中,基层群众仍为大多数,困难群众仍不在少数。我们的政府和专家学者要站在他们生活承受能力的角度,替他们多想一想。

    诚然,稳定物价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和经济系统工程。如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所讲的要做到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才能抑制价格上涨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觉得,对于民生价格上涨,政府完全应该理直气壮地应对,但采用的方法还是要避免计划经济时代那种完全采用行政命令式的干预手段。

    这方面,乌鲁木齐市政府做的比较妥当。乌市拌面涨价后,市政府经过反复研讨,没有采用直接干预市场价格的办法,而是由乌鲁木齐市个体私营协会联合发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丰富餐饮品种合理定价”的倡议,面向消费者恢复或增加5元牛肉面及8元拌面,活动得到了200余家餐饮门店的支持。不少响应者表示,推出8元拌面后,利润虽然薄一点,但回头客多了,实为“双赢”。陕西汉中的做法也比较妥当。汉中面皮价格大幅度上涨后,当地物价部门没有直接干预,选择了公布面皮成本的方式对价格上涨进行干预。成本价格被公诸于众后,面皮价格也随之稳定下来了。

    总之,兰州的牛肉面、乌鲁木齐的拌面这类“民生价格”,关乎广大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人群众的生活,不能说涨就涨。老百姓好不容易增加的收入,决不能被迅速上涨的物价吃掉。能否让各族群众更多地分享发展带来的“红利”,要看我们各地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也要看我们各地各级政府的执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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