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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因病致贫的人们向往着过上光明的生活(图片摘自网络)
城市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生活难上难
——阅报随话(65)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城市的各级政府、群众团体和企业等社会各界已经在为节日期间的“送温暖”做准备了。按往年的惯例,“送温暖”的对象中大多数是城市里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体。的确,他们无疑是城市里最需要关怀的群体。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分赴沿海发达省份部分城市,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问题做了专门调查采访。调查发现,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生活窘迫,仅有的收入只能维持温饱。而他们反映最多的就是“怕得病”,他们常常为看不起病而犯愁。病痛正在一步步地蚕食老百姓的收入,而政府现有的救助力度有限,保障也是杯水车薪,医保水平低已成为东部发达地区最突出的民生问题。
记得在东北农村种地时,经常听到老百姓讲这样一句话:“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确实,一个人如果到了又没钱又生病的境地,那就简直没有了生路。因病致贫的人们正是这样一些生活难上加难的群体。报道详细介绍了天津、上海、温州市等地区一些居民因病致贫的窘况,令人唏嘘不已。
如居住在天津市河西区秀峰里社区的的华延友,原在天津市河西区一家食品厂干装卸工,1994年时因工伤损伤了颈椎,可厂里不仅没有给他报工伤,改制时又只给他补偿了7000元就不再管了。现在他什么保障都没有,又失去了劳动能力,全家就靠着妻子开间小理发店,一个月1000多元的收入勉强度日。
再如居住在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街道的陈凤敏,是一家烟草糖酒公司的普通职工,原来家境还不错,而后2006年做了肝移植手术,仅手术费就25万元,加上住院、买药等,共花了30万元。由于肝移植不纳入医保,巨额医药费中只有前期住院的几千元能报销,后期肝移植的所有费用均自费。移植成功后,每个月还要吃3000多元的药物才能保证不出现排异反应。家里现在每个月都入不敷出,只能靠亲戚帮忙。
又如居住在上海闸北区交通社区的范浩然,今年22岁,8岁时父亲去世,2006年他患上了强直性脊柱炎,需要人工置换髋关节,好在去年上海市民帮扶资金会出资8万元,帮助他成功做了手术,还补助了1万元营养补贴,现在他已经能站起来了。但现在家庭依旧非常困难:母亲每个月1000元的退休金,做清洁工一个月1000元工资,政府补助给他的520元重残无业补贴,合计2500多元。而家里每月的生活开销主要有:500元的租房费、500元的药费、100多元的电、水、煤气费、800元左右的饭费,算下来收入和支出差不多,攒不下什么钱。
据上海市民政局曾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在2007年的一项抽样调查,贫困家庭最大的经济负担不是吃穿住行,而是家庭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支出,人均医疗费月支出高达529.92元,占每月人均总支出的47.2%。这样的困难家庭,即使享受了每月400元的“低保”,也依然无法摆脱贫困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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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市有很多专门为民工提供的旅馆,非常破旧,与远处的高楼大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造成城市居民因病致贫现象的原因何在?
收入与支出呈反方向增长是一个主要原因。因病致贫现象大多发生在城市低收入群体中,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包括大城市在内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很大部分目前经营困难,效益下滑,影响了职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水平,导致部分职工的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而成为城市贫困人口。如天津市,目前有60%的人低于1.9万元的天津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17万户居民的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2009年天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为430元)以下,他们靠吃低保来维持生计。如上海闸北区,截至2009年7月,享受低保的人口有2.6万多人,占全区72万户籍人口的3.6%。低保边缘户的人数是低保户总数的3倍,有各种低收入的人群,经济条件都非常差。如果这部分职工中有人再患上大病重病,“贫病交加”,更使得他们就业发生困难,无法进行再就业来弥补收入不足。与此同时,这几年的物价上涨较快,尤其是那些居民生活的必须开支如房租、水电煤等,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压力十分沉重,因病致贫的家庭加上高昂的医疗费,那就更是难上加难。
看病贵,也是让穷人更穷的一个主要原因。看病贵,无疑是群众反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即使东部发达地区目前也有相当数量的市民因病致贫或返贫。现在,怕得病的不仅仅是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工,一些在患病前家庭收入和经济条件都在中等水平而本人又都享受医保的市民,患上大病后,这些小康之家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有的一夜返贫,有的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当地很多去不起医院的群众,平时要么在家呆着,要么使用廉价药物,最终熬成大病。据上海杨浦区民政局一个副局长说,该区各级民政救助中医疗困难占到工作总量的90%以上,绝大多数困难群体都是因病致贫,而政府现有的救助力度十分有限。
医保面窄,标准低、门槛高又是一个主要原因。一是住院押金高和报销标准低。一旦得了大病重病,只能报销在住院期间、医保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的50%-70%,而余下30%-50%的医药费和需自费购买的药物,就成为了压垮家庭的沉重经济负担。尤其是得大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医院要求首付的住院押金大多在5000元至1万元,很多贫困家庭根本无力承担,这个矛盾目前非常突出。二是医保报销的门槛费过高。据调查,津沪鲁浙四省市居民参加医保后发生费用,必须要超过一定的门槛才能报销,就是这道平常人看起来并不高的门槛,卡住了很多低收入者的就医路。三是医保存在较大政策空白点。近年来,因病致困的人群呈现复杂化,许多患大病的真正困难人群无法纳入政府保障,成为医保盲区。
虽然说,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在每个国家发展过程中都是一种难以避免的社会现象,但作为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民生问题,必须引起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采取切实措施,缓解城市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现象的蔓延。如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把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社会平均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最低生活标准。再如设立专门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提供医疗服务的“贫民医院”或“贫民诊室”,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提供价格减免的医疗援助措施。等等。否则,虽然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实施“再就业工程”、开展“送温暖”活动等,然而如果社会保障机制不能进一步完善,靠一年一次或几次的“送温暖”只能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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