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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承认地区差异又何必强制全民补碘

(2009-08-17 09:40:03)
标签:

杂谈

文化

民生

随笔

知识/探索

随笔/感悟

分类: 阅报随话

http://misc.home.news.cn/public/images/original/00/2D/24/0C/0C.jpg

福州市民在超市争购“自然盐”  (图片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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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承认地区差异又何必强制全民补碘

——阅报随话(50)

 

   来,一则报道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今年第26期《南都周刊》上刊登的一篇文章《全民补碘下的甲状腺阴影》被不少报刊转载,引发了不少人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人们的担忧。     

    文章引用了浙江大学医学院72岁的退休教授崔功浩的研究材料。2000年以来,浙江省内甲状腺患者急剧增加,其中尤以杭州、宁波、舟山等近海地区的居民为多。崔功浩认为嫌疑最大的“凶手”正是每天食用的加碘盐。中国营养学会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城市居民日均盐摄入量为11克,农村居民达到17克。“这意味着,根据目前市面上多数碘盐中每克盐含碘20-50微克计算,中国人每天摄碘量达到了惊人的220-850微克,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划定的200微克/天的安全线。”崔功浩统计后得出了这个惊人的数字。在中国,加碘盐的加碘区间量为20-50微克/克,地区之间各有差异,但在加碘量相对较少的珠三角地区,加碘量也达到30微克。

    据文章透露,早在两年前,舟山市人民医院院长张永奎就注意到了当地甲状腺疾病在激增。他特地查阅了医院的治疗记录:2007年到舟山市人民医院接受甲状腺疾病手术的患者达770多人,比五年前增加了500多例,其中甲状腺癌病例更是增加了1倍以上。2000年,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内分泌专家滕卫平在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就已经提出了自己的判断:目前中国正处于甲状腺疾病的发病高峰。与他的判断相佐证的是,2001年,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分泌科黄勤等人在上海对宝钢集团进行了一次为期4个月的调查,发现确诊的310例甲状腺疾病患者中,有183例是在食盐加碘后3年半内发生;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钱碧云等人调查发现,1981年至2001年间天津市甲状腺癌平均年发病率为1.77/10万,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营养师、副教授王兴国认为,碘过量的问题应该引起警惕:“碘过量的确可以导致甲状腺疾病,如甲亢、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炎、甲状腺肿瘤等。”

    经笔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反对强制全民补碘的呼声已是很高涨的了。从2008开始,“杭州人是否应该吃碘盐”的讨论就频见各大报端。2009年3月底,“舟山论坛”上一群网友发起了集体抵制碘盐的行动,抗议食盐中强制加碘。汇报甲状腺病情的跟帖达到数十页之多。一个网友说,他们一个大家族中有5个人确诊甲状腺肿瘤,现在全家都不吃加碘盐了。同时,我也发觉,近几年来周围亲友同事中患甲状腺炎甚至甲状腺癌的也时有所闻,我熟悉的两位同事在去年都被检查得了甲状腺癌并进行了手术。所以,媒体上关于碘过量易发甲状腺疾病的报道,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8月14日,记者采访了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主任李素梅,针对部分媒体对“全民食盐加碘”提出质疑,认为部分地区“补碘过量”导致包括甲状腺癌在内的甲状腺疾病增加和究竟该如何认识“全民食盐加碘”、食盐加碘策略应否调整等问题作了回应。他们指出:一、“碘盐致病说”缺乏科学依据。目前我国碘的摄入量不会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量,近年来国内部分地区甲状腺疾病确有高发之势,但将其归咎于食盐加碘并不客观。二、“全民食盐加碘”利远大于弊。1993年我国确定全民食盐加碘战略以来,碘缺乏病情大幅度下降,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三、食盐碘含量曾历经三次调整。多年来卫生部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防治策略进行过三次必要的调整,既能保证人群获取足够的碘营养,又能把产生副作用的危险性降至最低水平。四、现行食盐碘含量将小幅下调。总体来看我国目前的碘营养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但监测数据也表明,部分省区食盐中碘含量略有偏高。因此有必要适当下调碘盐中的碘含量,但不宜大幅度下调,而是小幅度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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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举办的消除碘缺乏病国际会议上代表共同签名           全民补碘的争论渐趋激烈(漫画)

 

    平心而论,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回应媒体和民众质疑的讲话,针对性强,数据详尽,是我见到的最负责任的一篇讲话。(当然,如果写明“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的姓名和具体职务那就更好了。以后政府部门回应媒体和民众质疑,应当公开新闻发言人的具体姓名和职务。)但还有一个不解之处,需要向有关部门和专家请教:既然卫生部承认了补碘有地区差异,又何必继续实施强制全民补碘的法规呢?

    中国是个地域宽广、人口众多的国家,怎么能在补碘上实施“一刀切”政策?!确实,我国是受碘缺乏威胁最严重国家之一。据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世纪90年代初估计,各省(区、市)均不同程度存在碘缺乏,全国约有7.2亿人生活在缺碘地区,分布于1762个县的26854个乡。这么详尽的数据,充分说明我国政府关注碘缺乏状况的认真态度和治理碘缺乏的决心。然而,既有这么详尽的第一手资料,为何不能实施“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科学补碘措施呢?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内分泌专家滕卫平担忧地指出:“从1995年起,由于受到世界性‘消除碘缺乏病运动’的影响,中国开始普遍推广‘全民食盐加碘’。这样一来,各地市场上根本买不到不加碘的盐;而老百姓餐桌上的食盐中,碘的含量也从1995年的16毫克/公斤增加到40毫克左右。”“全民食盐加碘之后,各地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反而增加了。监测结果也表明,1999年我国居民尿液中的碘含量已经达到306微克/升,超过了国际标准300微克/升的‘警戒线’”。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原因何在?就因为如今咱们13亿人吃的都是一样的加碘盐!在不缺碘的地区补了碘,在缺碘地区过度地补碘。”是啊,医生看病,讲究的是对症下药,13亿人补碘怎能“一刀切”!国家应尽快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法规,代之以有区别的地区食盐加碘法规。应及早停止在非碘缺乏地区盲目实行全民食盐加碘,即使在缺碘地区也应根据当地居民尿碘的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调整确定食盐加碘浓度,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全民补碘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怎么能还在补碘政策上一成不变?!应该承认,这些年来,卫生部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已经适时对防治策略进行了三次必要的调整。1995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发现,由于对碘盐中碘含量没有规定上限值,导致部分地区的盐碘含量过高。为此,1996年就规定碘含量的上限值不得超过60毫克/公斤。1997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出现向重点人群滥补碘情况,卫生部及时要求碘盐覆盖率已经大幅度提高的多数地区停止碘油丸的投服。2000年,我国政府将生产环节的碘含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人群碘营养水平由碘过量降低到碘营养水平处于充足和可接受水平。今年8月,卫生部负责人在回应讲话中声明:总体来看,我国目前的碘营养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但监测数据也表明,部分省区食盐中碘含量略有偏高,其中安徽、河南、湖北、广西、云南处于过量水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6个省(区、市)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必要适当下调碘盐中的碘含量,但不宜大幅度下调,而是小幅度下调。但讲话没有回应东南沿海地区民众的质疑,这就更使人产生了疑虑。如果一些地区已经不需要补碘了,为什么就不能停止补碘呢?!

    今天,消费者还有没有选择吃什么盐的权利?为什么连吃盐的事都必须奉行全国统一?!我至今搞不懂,作为一个消费者,为什么连选择吃什么盐的权利都没有?即使盐业官营,为什么不可以多元经营呢?有加碘的盐,也可以有什么都不加的自然盐。至于到底吃什么盐,应当由吃盐的人自由选择。中、西欧发达国家65%人口处于碘缺乏,但国家并没有实行强制补碘政策。美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群尿碘中位数在50微克/升以下,美国政府与有关部门也未加任何干预。目前国际上已形成共识,碘营养状态是人类生存的一种生态环境,人为地改变生态环境应当十分谨慎。同时,我也搞不懂,是谁赋予了卫生部和盐业企业这么大的权利,可以不容公民选择,强制实施全民补碘?关乎13亿人健康的大事,为什么不交全国人大讨论,听听代表的意见?为什么不征求广大专家和群众的意见?据我所知,推行全民补碘至少从来就没有开过即使是形式上的听证会。现在补碘是国家政策一刀切,购买非加碘食盐,相关部门还要求居民提供碘过量或需要食用不含碘食盐的证明。那么,因补碘过量造成甲状腺疾病或甲状腺癌,这个责任应该由哪一部门承担?!老百姓该告谁?!

    以上搞不懂的问题,请教于有关部门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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