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虚谷近日写文谈诗歌押韵问题,引起不少博友的兴趣。虚谷关于“既然写诗,还是要合辙押韵”的主张,我是基本赞同的,但觉得话还没有说全。
关于新诗是否要押韵,历来是有争论的。鲁迅是竭力主张诗歌创作要押韵的。他说过一句有名的话:“诗须有形式,要易记,易懂,易唱,动听,但格式不要太严。要有韵,但不必依旧诗韵。”最典型的例子要数艾青。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主张新诗扬弃“韵脚与格律的封建羁绊”,而后来又主张新诗要有“大致相近的脚韵”。然而,五四以来,新诗有如脱缰之野马,开闸之奔流,以不可阻挡之势扫荡传统诗歌之羁绊,呈现出一派蓬勃兴旺而又杂乱无章的景象。
从二十世纪初开始的新体诗(又称自由诗),虽然形式自由灵活,但开始时也大体押韵的。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戴望舒的《雨巷》等。但新诗人们同时也在探索着写不押韵的诗,如徐志摩的《偶然》、艾青的《我爱这土地》、卞志琳的《断章》等。到了二十世纪后二十年,新诗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许多新诗还是习惯性地押韵,哪怕是七、八十年代的比较新派的诗人,如朦胧派舒婷的代表作《双桅船》、《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等,北岛的代表作《回答》等、曾卓的代表作《悬岩边的树》等、顾城的代表作《一代人》、《远和近》等。不过,近十年来,诗坛的新生代越来越不看重押韵了,甚至有意不押韵以示新潮。这类诗歌铺天盖地,举不胜举。就连一些著名的老诗人也纷纷写起不押韵的诗来。正好手头有一份这个星期一的《光明日报》,上面刊登了我们知青时代就非常熟悉的老诗人李瑛的一组诗,除一首押韵外,其余四首都不押韵。“无可奈何花落去”,此现象已非谁能出来讲几句规范诗歌之类的话所能管用的了。我想,这恐怕就是诗歌发展的一种历史走向吧。
实际上,胡适早在三十年代已看到新诗创作的这种趋势。他在《谈新诗》中说:“至于用韵一层,新诗有三种自由:第一用现代的韵,不拘古韵,更不拘平仄韵。第二,平仄可以互相押韵,这是词曲通用的例,不单是新诗如此。第三,有韵固然好,没有韵也不妨。”胡适这段话说了两层意思,一是说应当用现代的韵,要尽可能符合现代汉语语音的实际情况。二是说能押韵尽量押韵,实在有好句子不押韵也行。我很欣赏胡适先生这种超然洒脱的态度。
为此,我赞成以顺其自然,因势利导的办法对待新诗创作。我认为干脆不妨把现代诗划分为格律诗和自由诗,以此来解决现代诗包括押韵在内的诗的形式问题。早在五十年代,何其芳就曾竭力主张过把现代诗区分为格律诗和自由诗。他说的格律诗是所谓的现代格律诗,和所谓的自由诗区别在于节奏是否以有规律的音节上的单位来组成。其中,押韵不押韵是一个重要区别。这样,与其诗歌界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还不如“兵分两路”,各自探索,或许能闯出中国新诗的一片新天地。
草莽之人,瞎说一起,不知君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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