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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灾难与痛苦是躲之不及的

(2008-04-07 19:41:51)
标签:

灾难

警官

chu

事故

车子

分类: 元芳时评
清明节的第二天我开车出差青岛,路径平度309国道。一路小心翼翼,但是还在快到了青岛市区收费的区域,出现了重大的交通事故,一个急速拐弯的机动三轮车,迎面与我的车子相撞,我没有逃过这一劫。幸好只是车子的损伤,但是,让我心痛并遗憾的是对方也许要留下终生的残疾。幸运的是也许我的车子的保险能保证对方一些什么。这仅仅是下策。
现在回想,也许是清明节的缘故,不应该上路,是否有点唯心我不晓得。除了事情的人总是找许多原因来给自己解脱。
交通警察出了证明,说对方车子没有保险,没有驾驶执照,没有行车证,属于“三无人员”,我遗憾又悲伤,为什么让我碰到这样无端的事件发生。
在处理事故的时候,一个“CHU”姓警官,说我怎么什么程序也不知道,并指着我的驾驶本子说“都十年的驾龄了!”我理解CHU警官的意思,就是我不该在这样的事故案件前显得这样的无知。
可是,我真的无知,因为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虽然,开车快十年,但是我从没有出过事故。
过去,我经常看到马路边上的广告“开车十年好,出事在一秒!”现在我理解了其中的内涵了,并深深的自责自己,不该!
在交警大队我很无奈,因为对方始终想拖着不签字不处理,他自己也知道了事故原因在他,可是,不主动也不行,警官说扣我的车子是程序“三天”。
然后,通过法院起诉处理。也许,这样的案件永远也不能私下了结,只能通过法律,对彼此一个公平与公证,给生命最后的一次机会,也给真理与道义一次假设。
我一直疑惑不解,怎么在城里开车这么多年没有事情,到了乡下就不会开车了,警官给我解开了这个秘密,并且举了一个很恰当的例子。他幽默的说“华山论剑,你与对方不是一个门派的。”我恍然大悟。
当一个人遇到了另一个与你不是同一个门派的人,你也就无法给他按照惯例或者套路论剑。有道是“英雄找不到对手,也是很落败的事情。”人生能有几次幸运的遇见一个与自己是一个门派的对手,如果,彼此进行一次酣畅淋漓的战斗,也许,也是一大快事。
但是,交通事故这样的血腥事件,我想所有的驾驶员最好也别遇见有“论剑”的机会,这是拿生命做抵押的事件。
但你保证你的人生永远是幸运与快乐的吗?你能保证你的人生永远是顺利与平安的吗?
我现在由衷的感悟到我不能保证。我知道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也许经常有意躲避着灾难,躲避着痛苦,但是,有些灾难与痛苦还是不请自来的,躲之不及,驱之不散。也许,我们无法释然,但是,我们还要面对,因为当时人就是我们自己。
面对灾难与痛苦,如果我们消极的面对,也许,就真成了人生的刻骨铭心的悲惨了,今天,面对这样最不愿意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深感不安与内疚,因为,我不能保护自己,但也不能保护别人,更不能保护无辜的人。
在交警大队的宣传栏里,我发现了许多惨不忍睹的交通事件。有许多是无辜的生命命丧黄泉,让旁观者触目惊心。我作为一名非职业司机,看了感到后怕。在生与死的庄严中,我感到了生命的渺小与无奈。
生命正遭受着许多不可估计的外来力量的撞击。有自然的灾难,但更多的是人为的灾难,让我们无法生存下去。给我们曾经鲜活的生命注入了死亡的黑色血液,如何躲避这些外来的灾难,正成了我们应该重新审视的科学态度。
 
在路上写的博客,不能及时回访朋友,回家以后拜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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