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有一个偷懒的毛病,就是早上"赖床"不起,太太做好饭了我还是愿意在被窝里再朦胧一会儿。前年家里被偷盗,我们养了一只小宠物狗,因为是从小圈养的,这个小家伙身上所有的生活习惯与主人几乎一辙,看来调养一条狗与教育一个孩子是一样的道理,你给他营造了什么样的氛围,他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这条小狗的生活习惯除了吃饭就是睡觉,似乎掉弃了做狗的本分,来了陌生人也从不主动的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甚至连头都懒得抬看一眼,真是“狗眼看人底!”
后来太太说:人家养狗需要遛弯的,咱们家几个大活人从来不知道带着狗去遛一圈!在太太的极力劝导下,打去年我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了,因为早上带着狗遛遛,让狗也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自己日渐臃肿的身体也能得到舒展的锻炼。
我记得非常清楚并印象特深就是去年的一个冬季的早晨,过去所理解的晨练在我的“懒床习惯”的字典里是找不到,因为过去自己年轻,身体可以透支。现在人到中年,肥胖、酒精肝、血压高都相继而来,也侵蚀了我曾经坚实的身体。所以对于身体与生命的呵护似乎非常在意起来。而遛狗无疑给我提供了很积极的元素。
冬季的早晨,马路上到处是长跑的人们,晨练的风景很是触动我,“生命在于运动”被那些冒着风寒意志坚强的男女诠释的淋漓尽致。一些六、七十岁的老人挥动着剑跟随着音乐,有板有眼的仔细的做着每一个动作,他们对生活的热爱,与衰老的对抗谱写一曲夕阳的华章。我为这个城市感动着,为这些早上鲜活积极的人们感动着。
如果没有遛狗的开始,也许我永远也体会不到在早上被那些早起晨练的人们所打动。现在我已经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了,因为早上5、6点种我家的小狗狗就开始“哼哼”的叫我起床了,估计这条狗也爱上早起。
“早起的小鸟有虫吃。”我们不是为了虫子,我们是为了去看早晨一天伊始的风景,给浮躁的心灵一种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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