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订金 提醒消费者相差一字效果大不同
☆荆棘鸟☆
购买商品的时候,尤其是在消费高档的生活用品时,譬如汽车、家具、房子,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先交付一定数额的钱。而这笔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大部分的消费者未必注意这个细节。我这里就给大家讲一下二者之间的详细情况,避免您再碰到这样的事情后感到棘手。先给你举一个例子,我的一个朋友在某汽车的4S店购买了一款“帕萨特令驭”想要一款城市灰色的,但是销售小姐说没有,得先交5000元订金。双方约定半个月之内缴足车款然后到货就可以提走,并给开具了收据。但是一个星期以后我的朋友因为需要资金做一笔生意,想不提这款车了并要求退车,但是给销售汽车公司说了以后,对方不予退车,理由是我朋友缴的是“定金”,无权要求返还,朋友这才感觉收据写的的确是“购车定金”而非是“订金”。
随后,朋友投诉到了省工商局12315。看着这样的收据工商人员也爱莫能助!根据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法律上,定金和订金有着严格的区分。定金有着具备担保性质的意义,而订金则属于预先交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性质。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和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时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护”。
由于朋友交纳的是购车“定金”,商家自然也不承担退车的责任,虽然商家与朋友有口头之约,但是不具备法律效应。最后,朋友没有办法只好把这款车到点开回家了,但是也耽误了一笔买卖,在这里,我也提醒朋友们,在你们以后的消费过程中,一定要记住千万注意发票或者收据的文字,莫把“订金”当作“定金”,这不是一个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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