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了一回证人。很突然地被叫去问了几句话,然后告知我所说的那些话都是证词,将按有关程序让我在询笔录上签字盖手印。当时的情形是我被突然叫了去,首先问我们单位有没有某人,平常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不是我审核的,2008年我们单位具体办了多少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因为问话人身份特殊,先也没有告知我具体是什么事,我第一感觉是不是自己工作出了差错导致了什么失误,差点没被吓着。
签字时还不觉得,但是让盖手印时感觉差极了,杨白劳似的。过后我用纸巾把那个指头擦了又擦,直擦得那个检察同志不好意思地连声对我说感谢。
那是一个关于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子。一个有前科犯过经济案件的年轻人,劳教一年后重回原单位,居然还给安排在一个与经济利益挂钩管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岗位,利用职务之便犯下了更严重的案子。他不知用多久的时间,陆续伪造了四十多个不同单位的退休人员相关证件,提取了至少百万元住房公积金(用涉及我们单位那一件的数额4.5万元推算的)。目前案情很明朗,检察院正挨着在这四十多个单位取证。
我只证明我们单位退休职工里没有他所伪造出来的那个人,且2008年这个伪造出来的人也没在我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任何手续就行了。还有四十多个单位管人事的同行们也得像我一样出具这样的证明,一样的签字盖手印。
以我比较单纯的生活工作经历,对这样的事真觉得不可想像。首先,要想像四十多个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来难度很大,需要具备超强的想像力。第二,伪造这么多人的身份证、退休证等相关证件也是一件庞大的工程,必须具备足够的细心与耐心。第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在一般人办来非常繁复,申请、填表、提供相关证件和依据、找人签字然后还得一趟趟地跑银行,办理四十多个假手续得多少时间冒多在风险啊。
检察官们告诉我其实很容易。因为资金量力大,加上监管不力,监守自盗很容易,只要把假手续混在真手续一起找负责人签字了就可以提取。
我记得当初买房时,为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我曾找很多人说了很多话还请人吃饭然后手续一应齐全还跑了很多路。
所以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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