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第一次和所谓的“狗仔队”“面对面”,哎哟,还真是一个队……
今天下午4点过,和我助手去一个地方喝点下午茶,因为阳光明媚嘛,所以挑了一个靠近窗的位置,点着餐餐,吃着饭饭……
人说,自己被别人想时,耳根会红;我说,自己被别人拍时,脸会红!
总觉得对面其中有一辆车里的人在向我们这边瞅,边瞅还边打电话,其中车里有个小红帽很是抢眼(下次咱能不能换个颜色素点的啊),这时助手对我说:“他们不会是江湖上传闻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狗仔队吧?!”正在享用美餐的我抬头看了将近5分钟……(街对面那车里坐了3位,哦不,竟然是4位,有一位躺坐在了副驾驶,因为烈日当车晒,不得不开着车门,可以有一些新鲜空气……),“恩……还真像。”我做出了一个低碳的回答。
这时,他们好像知道被发现了,于是乎,车中那个司机朋友很随意的下了个车,向远方散了个小步,而车中另一个眼镜兄被另一个缓缓驶来的车接走了……
本以为结束了,我便起身结账,结果发现,那眼镜兄的缓缓小车又停在了不远的灯火阑珊处,是的,我看到了车里的DV机,应该是既能拍照又能摄影的两用机器吧,我确定了,他们是,他们也在拍,所以我,不慌不忙地起身礼貌地向他们的方向招了招手,便走出了餐厅,可是,我发现他们又把车停在了餐厅大门口,想来个无数全身大连拍,于是,我径直地走向了他们的车窗,轻轻地敲了敲,他们也礼貌地摇下车窗……
“你们有什么事儿吗?”我明知故问。
“哦,工作需要,工作需要……”眼镜兄无奈。
“哦原来你们就是¥#周刊”我低头看到了空位副驾上摆着一本他们的周刊。
“理解一下,理解一下……”眼镜兄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这几年来有点打扰我的隐私。
“吃饭了吗?”我耐心地问了一句。
“哦,吃过了……”他笑了笑……
我回到家里,突然明白,可能因为今天是娜的生日,所以该周刊才不惜一切人力物力蹲点偷拍博眼球吧……
不过,他们拍的照片视频记录的并不是他们想抓取的,而是我作为一个爱国小青年的----休闲瞬间
我赶在你们之前爆料不会扣你们奖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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