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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画作 |
婚礼冠服
《大明会典·婚礼五》载:“品官子孫假九品服,餘皂衫折上巾。”
《醒世姻缘传》描写:“狄希陳公服乘馬,簪花披紅,童寄姐穿著大紅纻絲麒麟通袖袍兒,素光銀帶,蓋著文王百子錦袱,四人大轎,十二名鼓手,迎娶到寓。”
对照明代版画和清代以来绘画、戏曲中的表现形象,新郎公服应为乌纱圆领常服,而非戴展脚帕頭之公服,乌纱圆领称公服,亦见于会典:“凡文武官常朝視事,以烏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公服。”以常服而簪花披红非常符合明代以来的各种艺术中的新郎形象。品官及其子孙的常服应当是各缀本等补子,而用色并未特定为红色,应一如常服制度用色不拘,但不排除于婚礼中逐渐形成特定用色习惯,详情待考。而庶民新郎用皂衫折上巾,目前未见有典型形象传世,或未必拘泥一种,随用当时男子之礼服亦有可能。新郎穿皂衫乍看与一般理解不同,但可以见到后来之类似形象,清代男子结婚所穿也是黑蓝色礼服(当时男子礼服),到民国甚至到今天还能看到新郎穿蓝长衫罩黑褂,而近如日本,远至泰西,新郎穿黑色礼服亦有巧合。但究竟明代庶民如何尚需详加考证,故暂不画。
新娘着装,会典只载为“盛服”,亦当为女子当时之大礼服,如翟冠、大衫、霞帔等,从小说描写以及其他艺术形象来看,后期新娘基本如命妇装束,戴凤(翟)冠,穿大红圆领袍,不用大衫,霞帔或用或不用,盖锦袱(盖头),束带。此种形象清代延续并至今日尚能见用同类戏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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