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账与现代会计方程式
方正生
摘要:“龙门账”的结账方式完整地涵盖了现代会计方程式的全部内容,可以认为,它就是我国明清时期的会计方程式。“龙门账”的结账方式与现代会计的会计方程式不仅具有同一性且更科学,因此它的意义与作用不可低估。为此,作者还运用了一个实际司法案件中运用“龙门账”结账方式的会计技术鉴定,并说明它在司法判决和会计教育中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关键词:龙门账
现代会计 会计方程式
司法 会计教育
Longmen Account and Modern Accounting
Equation
Abstract: The form of payment of
“Longmen Account” wholly contains the total content of modern
accounting equation. In essence, “Longmen Account” is the
ancient Chinese accounting equation during Ming and Qing Dynasty.
Since there are similarities between the form
of payment of Longmen account and the modern accounting equation,
and also the Longmen account has more scientific advantages, the
significance and functions of Longmen account could not be
underestimated. The author will therefore apply the
accounting technical identification of Longmen account to a real
legal case and further discuss its influence and functions both on
judicial judgement and accounting education.
Key Words: Longmen
Account, Modern Accounting, Accounting
Equation, Judicature, Accounting Education,
“龙门账”出自明清之际山西商人傅山之手,由他参照“四柱清册”和“三脚账”等记账方法结合商务而琢磨出来。其基本要点是将全部账项划为:“进、缴、存、该”四大类。
进:全部收入
缴:全部付出
存:财产、债权
该:业主投资、负债
其结账式为:进-缴=存-该
它的具体记账方法是“有来必有去,来去必相等”;结账“合龙”,既可看到资产与资产的产权情况,又可看到收入、费用和经营结果对产权变化的影响(即双轨计算盈亏并检查账目是否平衡、是否正确)。
“龙门账”的这种结账方式不仅完整地涵盖了现代会计的会计方程式的全部内容,而且比它更为科学。
会计方程式是对会计对象的经济内容及其等量关系,所作出的表达式。
我国“龙门账”时期的会计方程式,我们用现代的会计要素及其相关名词诠释,则可表达为:
收入-
费用=(资产※+债权)-(业主权益+负债)
※是指债权以外的资产
现代会计方程式从产权关系出发,表达得比较具体且可相对区分。
⑴企业成立的始点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
⑵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式:
利润=收入-费用
………………………………………(2)
费用将由收入补偿,利润(实质是所有者权益)会增加资产,因此将上面两式相加则成为综合式(根据等号左边为资金运用,右边为资金来源进行整理):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 资产’ ”是扩大了的“ 资产
”——即增加了赚的钱。)
根据利润的结算关系和属性再整理: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3)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扩大了的“所有者权益”——即增加的利润)。
(3)式的整理只是理论上的抽象,现实的企业活动会使式中各项都成为变量,故对它的推导可以得出无限的公式。如收入和费用相等,收入小于费用,获得的利润不是增加资产而是减少负债……。
最终结果,从公式看仍回到原点: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述情况,对三个会计方程式,我们可以用符号表示并作出命题如下:
A=L+O …………………………
(1)产权方程式
P=R-E …………………………
(2)利润方程式
A’=L+O+(R-E)……………… (3)基本方程式
根据(3)式,我们还可发现,会计的基本要素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所以将其命题为基本方程式)。收入和费用综合后,便派生出利润要素。这六要素也即会计对象,会计的核算、监督和提供的信息就是这六个方面的情况,只是这种会计对象是根据财产与财产的权属关系(简称产权关系)所作出的归纳。
这里要注意,作为会计要素的费用,是广义的。它除一般“费用”所指的销售成本(即销售的商品产品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即主营业务成本,不能将要素的“费用”一般解释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期间费用以外,还应包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各项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等支出。因此,会计要素的费用是指与收入相匹配,并从中扣除的开支,是收入的减项。这点也较充分地体现了“龙门账”的“缴”的内容。
如果将前述“龙门账”时期的会计方程式,按现代的会计方程式进行调整组合排列,它也可完整地将现代的会计方程式表达出来:
原式:
进 - 缴 = 存 - 该
即:
收入-
费用=(资产※+债权)-(业主权益+负债)
归纳分析得:
收入-费用=资产’-业主权益-负债
再归纳整理则为: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3)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最终结果,也回到原点: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它们的余额,在等号左边的内容:“龙门账”表示“去”账,就是现代会计的“借方”,是资金的运用;在等号右边的内容:“龙门账”表示“来”账,就是现代会计的“贷方”,是资金的来源。它们都表达了会计主体在一定时点的财务状况。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进-缴=存-该 就是我国(明清时期)的会计方程式,它不仅完整地涵盖了现代会计的会计方程式的全部内容,而且比它更为科学。它的等式两边“合龙”,既可看到资产与资产的产权情况,又可看到收入、费用和经营结果对产权变化的影响,同时通过双轨计算盈亏,还可检查账目是否平衡、是否正确无误。
上述的理论与方法,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许多方面是无法替代的。
司法中的经济案件,有些问题采用其他手段可能难以决断,但利用会计方程式情况就可能不一样。下面我选择了司法判决中成功运用会计技术鉴定的一个经典的教学案例来进一步说明有关问题。。
【案例——
一个真实的司法经济纠纷案】
高一、高二和徐山三人(是兄弟和亲戚;姓名经改动)合伙,于198□年每人投资8
000元,成立SZH市W
H东方时装厂,高一任厂长,高二任出纳兼保管,徐山任会计。六年后,高一和徐山怀疑高二有经济问题(经营六年,高二基本没正式账簿记录,只有一些不完全的备查笔记和不完全的单据,没有向厂长和会计正式报过账、结过账),他们与高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清盘散伙。
散伙的钱和物资怎么分配?
高一、徐山认为三个人在厂里拿到的“钱”差不多:徐山、高一两人在高二处拿钱270
069.35元, 徐山、高一两人为高二垫款61
179.12元,高二经手向银行借款80
000.00元(此期间正是高二家里建房时期;借款利息已支付),剩余物资等不用清理归高二。因此,“就这样散伙,今后谁也不用找谁,银行借的钱由高二还。”
这种处理结果,等于说明三人(实际是两方:高一、徐山为一方,高二为一方)投资所得到的“好处”差不多。但是,高二不愿意。他认为:没有现金,剩余物资也不值什么钱,向银行借的钱是厂里用的,因此这笔钱应由三个人共还,要他一个人还不合理。
两方都坚持己见,最后高二将高一、徐山告上法庭。法庭进行了两次审理和判决,均判定szh市WH东方时装厂向银行的借款由高二偿还。
在两次审理中,由“账本”、零星票据和三人确认的数据还有:总收入1
545 678.62元,总费用1 315 039.35元。
后来,高二抗诉——再诉。他坚持认为:剩余物资不值什么钱,向银行借的钱实实在在是为厂里添设备买材料用的,他家建房没用过此钱。因此,这笔钱应由三个人共还,要他一个人还不合理。
在无法证明清算时剩余物资有多少、值多少,钱有多少,向银行借的钱是否被高二用于建房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所长只好找到注册会计师,请他对此案进行评审并作出鉴定(一尺多高的案卷,就只能提供上述数据)。
【案例的讨论与分析】
1、注册会计师如何证明SZH 市W
H东方时装厂清算时剩余财产有多少?那时的财务状况应该是怎样的?向银行借的钱是否被高二用于建房?他们三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如何?
2、通过本案例的分析与讨论,你有什么感想?
【案例分析与解释】
对SZH市WH东方时装厂向银行借款等问题的
技 术 鉴 定 书
一、分析鉴定前提
会计主体——财务受托责任人
由于被上诉人(徐山——合伙时期任会计,高一
——合伙时期任厂长)在合伙期间与上诉人(高二——合伙期间任出纳兼保管)发生的往来款项,均已履行一定手续,而且上诉人长期未向会计、厂长报账、交账、结账,因此,WH东方时装厂的财务受托责任人——会计主体,实际上是高二。因而,后面分析鉴定的各项数字均应以高二为主体(他应对该厂财务上的收付存负全部责任)。
二、分析鉴定依据
收入-费用=资产△
+ 债权- 负债 - 合伙股本
△ 这里的资产指的是钱、银行存款和物资等。
三、有关分析计算
对☆☆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的各项数字(无资产数),按以上设计的方程式进行分析整理得出如下算式(设X为模型中的资产):
总收入-总支出 = X + 债权 - 负债
-合伙股本
1、资产数的计算:
将(199□)☆中民终字第605号判决书中的有关数字代入,SZH市WH东方时装厂在散伙时的资产数应为(125
749.04元):
1 545 678.62
- 1 315 039.35 = X + 270 069.35 - (61
179.12+ 80 000)- (8
000× 3)
230 639.27
= X + 104 890.23
X=230
639.27 - 104 890.23 = 125 749.04(元)
2、SZH市WH东方时装厂清算时应有的财务状况:
154 567 8.62 - 1 315 039.35 = 125 749.04 + 270 069.35
-
(61 179.12 + 80 000)-(8 000×3)
高二的债权数是指徐山、高一两人的占用款270
069.35元,其负债是指银行借款80
000元和徐山、高一为其垫款61
179.12元;合伙股本即高
二收到的每人8 000元的三人投资款24 000元。
四、鉴定结论:
1、 根据前第三项的分析计算,SZH市WH东方时装厂清算时应有资产(包括钱物等)125
749.04元 。
2、 SZH市WH东方时装厂清算时应有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财产(钱物)
125 749.04元
应收款项
270 069.35元
应付款项
61
179.12元
银行借款
80
000.00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股东所有权益(净资产)
254 639.27元 【=125 749.04
+ 270 069.35
- 61 179.12 - 80 000.00】
其中:股本
24 000.00元
利润
230
639.27元
3、上述分析计算数均与高二私人建房款无关。
4、三人(两方)清算后的经济关系(高二是企业的财务主体):
(1)银行借款80
000元应由高二偿还,与高一、徐山无关;
(2)高二应退还高一、徐山股本各8 000元;
(3)高二应分给高一、徐山每人利润76
879.75元;
(4)徐山和高一两人应偿还借用高二款270
069.35元,应收代高二
的垫款61 179.12元
5、根据上项三人(两方)经济关系数据分析计算的结果:
(1)徐山和高一应归还高二没有抵清的欠款39
130.73元【=270 069.35
– 61 179.12 - (8 000×2)- (76 879.75×2)】;
(2)银行借款80
000元应由高二偿还,与高一、徐山无关。
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