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竞赛规则
(2009-04-02 10:14:32)
标签:
航海模型比赛规则教育 |
分类: “我爱祖国海疆”活动 |
为配合第十届“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教育竞赛活动,充实活动内容,第十届“我爱祖国海疆”教育活动组委会决定推出有奖征文、绘画、摄影大赛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有奖征文
有奖征文是本届“我爱祖国海疆”教育竞赛活动系列之一。
文体:形式开放,文体不限,字数不限,题目自拟。
内容要求:与舰、船、海模等相关的亲身活动经历,或者是阅读与海疆、海军、海模等相关读物的感受,或者是对祖国海疆海防的感想等。
二、绘画大赛
绘画大赛是本届“我爱祖国海疆”教育竞赛活动系列之一。
要求以“我心中的祖国海疆”为题。作品请注明绘画日期、使用材料等。绘画技法不限,画纸规格不限。
三、摄影大赛
摄影大赛是本届“我爱祖国海疆”教育竞赛活动系列之一。
要求以“我镜头中的蓝色国土”为题。摄影器材不限。作品请注明拍摄日期、拍摄地点、使用相机、光圈、曝光时间等技术参数。
以上各项大赛参加对象:无论是否参加第十届“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竞赛的运动员或爱好者,都可以参加以上三项大赛,年龄不限。各大赛彼此不冲突,参赛者可以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项或三项。
四、奖励办法
各项比赛分别设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拟定有奖征文和摄影大赛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0、20、30名,绘画大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各40、80、120名。获奖选手将获得竞赛组委会颁发的相关证书和奖品。另外,将特别评出摄影和征文特等奖共1名,绘画大赛特等奖3名,及其优秀辅导员特等奖2名,共计6人,将有机会赴本届大赛最后决赛地参加决赛的特色活动。
组委会根据各地报名参赛的组织情况,评选本次活动的“优秀辅导员”,评选标准为:三项大赛的一等奖获得者的辅导老师,组织作品超过30幅(篇)(含30)的组织老师。
五、注意事项
1.
2.
邮寄:报名表、作品请寄:北京市北三环中路6号《少年科学画报杂志社》,邮编:100120。信封上请注明“我爱祖国海疆”字样。
电子邮件:发送E-mail至aihaijiang2009@126.com。特别注意:发送绘画、摄影作品电子文件时,切记文件大小应不小于2000×1500像素。
3. 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 由于工作精力有限,请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欢迎使用电子投稿。
5. 联系人: 武静怡,联系电话:010-58572365
6. 有关“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教育竞赛活动介绍、参赛动态和参赛作品相关制作指导,请关注2009年4~8期《少年科学画报》的相关版面。
六、特别征集
欢迎连续参加第八、第九、第十届的选手投稿,一经获奖,将有机会被邀请到决赛地参加本届活动的决赛特色内容。机会难得。
七、各预赛组织单位如团体订购《少年科学画报》,将获得以下优惠:
订购200本以下为7折,订购200本以上为6.5折。
八、以上活动的解释权属组委会。
九、说明: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同意大赛组委会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不另付稿酬。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