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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小涨泡沫倍增

(2009-06-17 14:28:32)
标签:

房价

泡沫

居民收入

数据

后悔权

基尼系数

房产

分类: 财经房产

最近几日,全国各地房价重拾升势的言论不绝于耳,由此,房价是否再次进入泡沫时代又成了争论的话题。当然,还有购房后悔权的事儿也让不少人磨破了嘴皮。我在此一并发表一点个人看法。

泡沫,什么是泡沫呢?那就是不切实际的高盈利预期和疯狂的投机导致资产价格超常规上涨,资产价格的快速膨胀与国民收入的相对增长缓慢形成反差,这就形成了泡沫。

有人说了,此轮的房价上涨是刚需推动的,并不是因为投机,而我说,其实这就是人家高明之处,借用了刚需来投机,可谓是风险小拉升成本低啊。高盈利预期自然不用说了,人家在前两年的利润增长率可是接近50%的恐怖数据!国民收入的相对增长缓慢这句话恐怕不少人有意见,那就用统计局的数据来说说。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为15780元,增长14.5%,全国有23个省的数据低于平均数。2008年全国平均房价近4000,上涨了1.42%,数据上看增长是小了点,可是别忘了前几年的17.76%、14.04%、14.76%的增长率。有些城市的房价远高于全国城镇居民全年的可支配收入。以90平米计算,房价每增长1%就需要人均收入增长超过22%来化解,这种超现实的算法还是假设在居民除了房子什么都不消费的情况下实施的。再看看今年,金融风暴下居民收入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但房价又上了,这不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吗?

有些文人比较有见地,说高房价不是泡沫,那是给民众树立的奋斗目标,能够给民众以创业致富的动力,这是对社会的一种适应。听到这种高论我很害怕,不知道对于腐败,他们的理论是否也同样的如此有创新性。房价的泡沫还没说清楚,这理论的泡沫我也没办法赘述了。

穿插说点后悔权的事。后悔权跟购房扯上了,听起来很新鲜。其实购房后悔权那应该是购销合同的范畴,顶多也只应该是建议合同中注明达到某种条件下购房者有权后悔,而单独的将其列为消费者的无条件权益似乎有好心未必办好事的嫌疑。“理念的进步和法制的倒退”这种话还是留给别人去说吧。

其实,房地产有没有泡沫的争论永远不会停止,就象是基尼系数,它永远不可能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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