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V欧阳东方
V欧阳东方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77,563
  • 关注人气:3,41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李玮峰不是救世主 功过相抵论乃歪理邪说

(2006-10-07 08:25:55)
分类: 竞技体育

李玮峰不是救世主功过相抵论乃歪理邪说

张志威

足协处理李玮峰一石激起了千层浪,当初李玮峰在亚冠赛上恶意犯规,媒体地不分南北,声讨之声风起云涌口诛笔伐。事情过去了十几天,当足协追加处罚时,我们的很多媒体、业内专家、大腕、写手,都成了转世的观世音菩萨,为李玮峰鸣冤叫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百变神通,变脸的功夫真的有一点让人不可思议。

综合起来分析无外乎有三点、:

一是、李玮峰为国家队立过战功,如今犯了错误,不能落井下石说。

二是、李玮峰是国家队主力后卫,又是队长,他的能力就像国不可一日无主一样,面对客战巴勒斯坦的关键战役国家队不能少了大头。

三是、李玮峰是足协的牺牲品,足协不按常规出招,随意性太强。

先说第一条,李玮峰为国家队立过战功谁都不可否认。

两根肋骨断了打满120分钟,被对手不止一次吐了痰后生生忍着,鼻梁骨手术后八天就要上场,还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列举李玮峰的战功卓著。甚至为了给大头辩护你可以把国家队所有的胜利归功于李玮峰,把国家队躺在2006年世界杯小组赛上,把现在亚洲杯小组赛窝窝囊囊的战绩算在国家队所有队员身上,找出类似于锋无力等无数的理由,唯独没有李玮峰的责任。

我们有十足的理由为李玮峰叫屈,为什么要落井下石,为什么不能看看他以前的功劳。

那我可以告诉你,这种落井下石之说,纯属是变相的歪理邪说。打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位见义勇为救过一个甚至是几个人的生命的人,有一天杀了人,你能说他以前救过不止一个人,完全可以功过相抵,不予追究法律则人吗?这样做是不是在亵渎法律?这样做的结果对社会而言,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再举一个例子,当年红军长征中的红小鬼刘青山、张子善,在革命战争年代立过汗马功劳,论当年他们贪污的那点款项,如果用功过相抵说怎么着也不至于枪毙。

世间万事都是相同的,尽管上述两个例子不太确切,但是,道理都是一样的。功是功过是过,赏罚分明是基本的准则,这是所有游戏的规则。

至于李玮峰少年离家,先后丧兄丧父等等,承受之多之众,难道这也与功过相抵有关系吗?在这个社会上混,为了生计、为了出人头地,谁没有一笔奋斗的艰辛史心酸史。 普普通通的百姓、最基层的工薪阶级,不论你多努力的工作,都是应该的,迟到扣奖金是制度,谁为他们功过相抵了?

再说第二条,关于国家队离不开李玮峰的学说。

本人认为,如今的国家队没有救世主,任凭你是谁都不是扭转国家队乾坤的顶梁柱。

你可以有不同意见,那么我劝你去回忆回忆2002年韩日世界杯后,国家队的表现。当然你可以把朱广沪打倒一千次,再踏上一万脚,把国家队无能的表现都归罪于朱广沪一个人。

还可以任意设想只要换一个教练,我们的队员都会成为超级巨星,韩日都会成为我们下酒的小菜儿,可惜这都是空想、做梦。

不要说李玮峰不是救世主救不了国队,即便是设想有了李玮峰客场战胜了巴勒斯坦队,中国足球又如何,那样又可以苟且偷生,可以苟延残喘了,有意思吗?更何况我们那些纸上谈兵的专家,你们怎么就知道没有李玮峰国家队就玩不转?退一万步讲,即便是玩不转,我们就可以放纵大头的行为吗?

第三条关于足协处理李玮峰不按常规出招,随意性太强之说。

首先要明确足协处理李玮峰是对还是错的问题。弄清了这个问题,我们才可以有的放矢。

有一种说法是足协处理李玮峰有点出人意料,原因是时间拖得太长了。这难道也成了替李玮峰叫屈的理由吗?如果这也是理由还有是非吗?

还有一种说法是,李玮峰一年半得了六张红牌,足协早是干什么吃的,如果早处理李玮峰还会有今天吗?其实这种说法,更是黑白不分的搅粪棍哲学。难道说继续放纵李玮峰,不处理他,足协就做对了吗?这岂不是无稽之谈。

足协在很多事情上不对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你不能对他所有的决定都一概否定,比如说请司法介入,比如说顶住总局南北分区。

怎么样看待足协处理李玮峰,不是看现在,要看将来对国家队那些大牌、明星,包括李玮峰本人是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不是还会出现无端的跟裁判较劲,对人不对球的踢野球、动不动就围攻裁判等方面的野蛮行径。是不是中国队还会长期霸占亚洲最野蛮球队的殊荣?是不是以案立法,一视同仁的处理任何一名类似违纪的球员,这才是舆论和业内人士最应该监督的。

本人认为,可处理可不处理的说法,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言论,是典型的起哄架秧子谬论,如果按此种说法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质疑足协的处理决定?我们连明辨是非的标准都可以模糊化,还有什么资格堂而皇之发表言论,尽管是个人见解,尽管是个人的博文,尽管是文责自负,但它终究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引导人教化人的作用在内。

投我一票投我一票

     投我一票投我一票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