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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乒乓球队内处理的决定叫好
张志威
奥运冠军和世界冠军、乒乓球国手孔令辉在7月21日凌晨因酒后撞车事件引起公众强烈反响,在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后,7月26日晚中国乒乓球队内也对孔令辉作出了五条处理决定(中国乒乓球队内对孔令辉作出处理决定)。
为什么要为乒乓球队内处理决定叫好,原因有三。既中国乒乓球队在处理孔令辉的问题上,没有缺位、没有失位、更没有错位。
首先是没有缺位。据了解现在中国乒乓球队的管理模式是在国家队集训就由国家队教练管,不集训就由俱乐部管。目前孔令辉是回到地方省队打乒超联赛,联赛间隙出于治伤需要,他返回北京治疗。按说孔令辉出事时间的管理责任理应由地方省队管,但恰恰是孔令辉在现阶段的双重身份和出事地域使得国家队作出了比地方省队迅速的反应,与地方队相比国家队没有因为管理权限的问题而袖手旁观。
其二没有失位。乒羽中心“保释”孔令辉提前结束行政拘留,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而做出的,是在孔令辉认错态度较好的基础上,经过执法部门认定并给予了相关处罚后批准的,并不是因为孔令辉是名人法律对其有所“照顾”的结果,“保释”的出发点很简单,队员需要训练比赛,需要备战08奥运会。“保释”后乒羽中心召开通气会,通过新闻媒体就孔令辉的问题向社会做出解释说明。这充分体现了国家队对孔令辉的负责,特别是在此之前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已经歪曲了部分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国家队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做出解释说明,这既是对孔令辉、对国家队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三是没有错位。众所周知,在不久前很多城市都不约而同的掀起了一阵治理行人、自行车违章横穿马路、闯红灯的“风暴”,新的《交法》对上述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要命的是新闻媒体在对上述行为的现场曝光后,一些公司企业的老板以员工违反了交通法规为由任意扣发员工的奖金工资、更有甚者解除劳动合同,美其名曰违反了交通法规就损坏了企业的形象。
不可否认,每一位公民都应该自觉遵纪守法。我要问一句那些打着“护法”旗号的老板们,你们知不知道这样处理员工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本身就是法盲。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是家规不能凌驾于国法制上。别以为“违法犯罪”这个词连起来念,你就把违法和犯罪的概念混为一谈。
7月25日,我在新浪博客里发表了一篇题为《乒羽中心处理孔令辉是人治还是法治》文章,原因是乒羽中心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要对孔令辉作出内部处理,我担心乒羽中心作为一个部门越俎代庖,发生身份的错位,对孔令辉的处理就有如那些法盲的老板,打着“护法”的旗号,作出违法的决定,干出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蠢事。从近万次的点击率来看,也说明了人们对此事的关注度。
因为事情的当事人是世界冠军和奥运会冠军孔令辉,因为中国乒乓球队一贯以严谨的作风著称,为国家赢得了很大的荣誉,是人们一直关注喜爱的一个集体,所以人们把更多的关注之情、关注的目光聚集起来,国家队对孔令辉的处理决定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以案说法”的典型,他的意义已远非事件的本身是非功过,留给我们的是理性的思考。
奥运冠军和世界冠军、乒乓球国手孔令辉在球迷的心中形象一直都非常好。在他身上发生这样的问题是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毕竟明星也是人,知错改了就是。相信大家也能够理解,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他,打好比赛为国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