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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羽处理孔令辉,是人治还是法治?
张志威
孔令辉驾驶无牌照保时捷本身就违反了交通法规,且酒后驾车这要是作为一个案子那叫数罪并罚。不管怎么说交管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对孔令辉进行行政拘留,扣除驾照半年,处以1800元罚款,都是正确的选择。
交管部门处理孔令辉体现了法规的尊严公平和公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你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论怎么讲,孔令辉都是个名人。交管部门处理违章肇事的名人对社会的效果和警示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事发后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立即召开新闻通气会,其行动之迅速,其行为之负责是令人称道的。可以说这样的通气会即表示了乒羽中心对此事的高度重视,又挽回了对乒羽中心、特别是孔令辉的影响。
在我们这个国家名人效应明星效应其影响之广泛是难以估量的。老百姓关注名人明星这本身无可厚非,在很多时候名人明星的所作所为,甚至是举手投足,对他们的影响很多时候都是潜移默化甚至是直接的。在某种程度上名人明星就是他们的典范,就是他们正以正直力量的化身。因此百姓特别是追星族才特别关心他们。
通气会好就好在他及时公布了事实的真相,和正在发生甚至是将要发生的事情的过程和预报。社会需要透明,百姓需要透明,他们有知情权。我们在为乒羽中心新闻通气会叫好的同时,也不禁要提出一个问题,乒羽中心主任刘凤岩确认乒羽中心以及国家队对他的处罚决定尚未确定,“不过为了对年轻队员起到警示作用,乒羽中心内部也一定会对孔令辉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为了对年轻队员起到警示作用,乒羽中心内部也一定会对孔令辉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刘主任这一席话怎么听来都像是杀猴给鸡看。按说这是乒羽中心自家的事儿,外人好像没必要干涉,但是由于事件的本身涉及到乒乓球“大满贯”的名人他的影响就不那么一般了。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党纪既不能替代国法,国法也不能越俎代庖行使党纪的处罚权。我不知道孔令辉是不是党员,如果是党员他犯了那一条党纪?是否该接受党内处罚;如果是中心内的行政处理他又犯了哪一条哪一款?如果仅仅是“为了对年轻队员起到警示作用,乒羽中心内部也一定会对孔令辉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那么我认为此种做法于情能说通,但是与理甚至是于规于法却不通。
众所周知,前一段时间社会上“刮起”了一阵纠正交通违规行为的风暴。按说交管人员纠正违规行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可这事儿说不清的就是你违章穿越马路了、你自行车闯红灯了,罚款、扣车外加曝光。而我们那些企业的“主人”老总、经理、厂长们不管三七二十一,你违章了就是有失社会公德,有失社会公德你就给我们的企业丢脸了,影响我们企业的形象了,如此种种。于是乎扣奖金、扣工资、开除留用、甚至是解除劳动合同,五花八门,全排上了用场。
我真的想问一问我们的公理何在?我们的正当权益何在?“主人”老总、经理、厂长你们会驾车吗?你们违过章吗?你的司机违过章吗?司机还有一个罚分、罚款的过程呢,你们把自己开除了吗?把你的司机开除了吗?六月飞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扯远了吗?其实并不远,乒羽中心处理孔令辉的过程或是结果其实就是一种名人的示范过程。我们期待的不是处理不处理孔令辉,不是怎样处理孔令辉,实在讲是一种性情抑或是理性;人治抑或是法治的结果。他能昭示或是启迪我们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