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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客至》赏析

(2013-08-16 15:14:20)
分类: 诗词曲赋

杜甫《客至》赏析

    杜甫人称“诗圣”,在唐代与李白并列,一个是现实主义诗人,一个是浪漫主义诗人,他们的诗是唐诗的双峰。杜甫的现实主义的诗作,尤其是七律,艺术成就之高不仅独步当时,而且至今无人能企及。

    范曾先生说,赋,王勃的《滕王阁序》是冠军;七律,杜甫的《秋兴八首》是冠军;词,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是冠军。《秋兴八首》总体上看很沉郁甚至压抑(当然杜诗总体上的格调都很沉郁),《客至》是为数不多的描写日常生活的,格调明快、轻灵的诗作中的一首。

    我们先来看看这首诗: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据有关资料介绍,这首诗写于上元二年(公元761)春天,那年杜甫五十岁,刚刚在成都浣花溪旁建成一座草堂。作者在诗后自注:“喜崔明府相过”,看来这首诗是作者招待了这位姓崔的客人之后写的。这位客人也许是听说杜甫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之后前来“发家”、“暖房”的。

    我们先来看首联: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首联写出了诗人招待客人的环境,顺便点明了时间和地点:时间是春天,地点是自己的家。“舍”就是自己的家,只有自己的家才是“寒舍”,别人的家是“贵府”、“府上”。

苏东坡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客至》的首联就是一幅风景画,我们可以依据这短短的十四个字在自己的大脑里勾勒一下这个画面:一座草房子,四周围着篱笆(篱笆在尾联出现),房前屋后都是水,水面上有几只鸥鸟在悠闲地游荡、觅食。既然有水,就会有一些蒲、荻、苇等傍水的植物,还会有绿叶扶疏的翠柳,柳树上或许还应该有两只黄鹂。最重要的是,作者在这里偏偏提到了鸥。鸥也是一种常见的鸟,但是在这里却不是一般的鸟,在诗里有着非常独特的含义,起着其他的动物所起不到的作用。

中国人的意识里,有着根深蒂固的天人合一思想,天地间的万物很多都被人格化,赋予了特定的性格特征,我们听见乌鸦叫和听见喜鹊叫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就是一个最普通的例子。在文学作品里,这个意识更清晰、更突出。比如我们常说的梅、兰、竹、菊“四君子”:梅,“凌寒独自开”,是愈挫愈勇的斗士;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是志行高洁的隐士;竹,“未曾出土先有节”、“可焚而不可改其节”,是节操高尚的坚贞之士;菊,“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是不畏强敌的勇士。清初的文学家张潮在《幽梦影》里说:“梅令人高,兰令人幽,菊令人野,莲令人淡,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傲,蕉和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这不是张潮的规定,而是他的总结,没有人这样规定,只是大家都这样看待这些东西,于是形成了整个文学界的思维定势。鸥也是这样。

    鸥,在中国古诗里是人的朋友,而且不是普通的朋友。典故出自《列子》。《列子·黄帝》:“海上之人有好鸥鸟者,每旦之海上,从鸥鸟游,鸥鸟之至者百住而不止。其父曰:‘吾闻鸥鸟皆从汝游,汝取来,吾玩之。’明日之海上,鸥鸟舞而不下也。”这个故事说的是海上有一个人与鸥是毫无嫌隙的朋友,他的父亲要儿子明天给他抓个鸥玩玩,故事里没说儿子答应了没有,也没说儿子拒绝了,看来是答应了。但是儿子第二天去海上的时候鸥却不和他玩了。看来鸥是很有灵性的,即使你有一点点异心,鸥也会视为你已经背叛,不交你这个朋友了。从这个故事里看,鸥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你要和它交朋友,必须毫无嫌隙,绝对忠诚。辛弃疾的《水调歌头盟鸥》:“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就是向鸥表白自己是它真诚的朋友。

由此可见,杜甫在这里写“但见群鸥日日来”,不是随便写的,。是以鸥引出下文——家里来了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是用了“兴”的艺术手法。

    “兴”,是诗经的三种主要艺术手法之一。《毛诗序》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这是汉代人说的,说得不够清晰,也不够深入。到了宋代,朱熹撰《诗集传》的时候,在序里把这六个字做了调整,把风、雅、颂归入内容范畴,把赋、比、兴归入艺术范畴,明确指出赋、比、兴是诗经的三种艺术手法,而且做了明确的解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兴”的艺术手法,在《诗经》里比比皆是,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如“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等等。民歌更是大量采用兴的手法,例子太多,信手可以拈来,不必列举了。

    由此可见杜甫所写的鸥的艺术意义,他是用鸥这个人类的朋友,引出自己将要接待的朋友。如果没有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鸥,首联就仅仅是写景而已,写了鸥,这两句就与下文有了紧密的联系。

    再看颔联: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这两句紧承上文,写朋友上门,叙述的事儿仅仅是:平时没人来,今天你来啦!简单得很。但是要这样写,就没一点诗意,就不是诗了。作者这样写,既写出了意:客人来了;又写出了境:蓬门,花径;还写出了动作:开门、扫地。归结一句话:写出了意境。意境说,影影绰绰存在于历代诗人的理论中,清晰地提出来的是清末民初的王国维。所谓意境,从作品的角度来说,是写出来的情境展示了某种思想和情绪,有感情色彩;从作者的角度来说,是将某种思想和情绪以描写环境的方式展示了出来。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王国维所说的“理想”与“写实”二派,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两个流派。杜甫在这里用的是写境之法,写的是他的茅屋的实境,这也是杜甫做为现实主义诗人的特征之一。与他齐名的大诗人李白被人们称为浪漫主义诗人,就是因为他笔下的境是造出来的,上下千年,纵横万里,写出来的都不是现实的境,而是造出来的情境和心境。从这个角度来说,“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是这首诗里艺术含金量最高的一联。
    我们再看颈联: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这一联写的是作者招待客人的情景:因为菜市场太远了,来不及买菜,只有一盘菜。两盘以上的菜叫做“兼味”,“无兼味”就是只有一个菜;因为家里不宽裕,今年没有酿酒,还是去年酿的酒,凑合着喝吧。
    仅从字面上看,这一联流露出了作者的歉疚之情,菜只有一个,酒也不是新酿,确实点对不住客人。换一个角度看,正是这样简单的家常便饭,折射出了作者轻松愉悦的心境。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好朋友上门,不须刻意丰盛与隆重,不须摆出一副招待贵客的架式,只须家常便饭即可,哪怕只有一个菜、只有一点去年的陈酒也无所谓,要的是心境,要的是融洽,要的是促膝谈心、畅叙友情。简单的酒菜,折射出来的是作者的轻松与舒心。

    “樽酒家贫只旧醅”还有两点需要理解。一是作者待客“只旧醅”未必是因为家贫,因为当时是春季,当年的新米还未收获,当然还没有酿出新酒来,作者说“家贫”,可能仅仅是因为要与上句对仗而已,当然也可能是作者的自谦。二是,有人说作者不必内疚,陈年的老酒更有味,这是今人的理解,我们现在喝的酒是蒸馏酒,蒸馏造酒法是元朝才有的,是忽必烈西征的时候从波斯带来的,在此之前中国人喝的酒是发酵酒,发酵酒恰恰是要喝新酒的。进一步说,“醅”的本意就是未经过滤的酒,在喝的时候是要过滤的。《水浒传》里的好汉们,在酒店里往往喊一声“小二,筛一碗酒来”,要的正是要现喝现过滤的发酵酒。

    从写作手法上看,这一联有两点需要清楚:一是倒装,二是跳跃。从逻辑上看,这一联应该这样写:“市远盘飧无兼味,家贫樽酒只旧醅。”表达的意思是:因为市场太远,买菜不方便,才只上了一个菜;因为家贫,今年没有酿酒,只能拿去年的老酒来招待客人了。因为要讲格律,作者采用了倒装的手法;又因为受字数的限制,作者采用了跳跃的手法,省去了表示因果关系的词汇。

    当然,这里的倒装句还不是最典型的。鲁迅先生的《阻郁达夫移家杭州》中有句“坟坛冷落将军岳,梅鹤凄凉处士林”,是双重的倒装,本义应该是“岳将军坟坛冷落,林处士梅鹤凄凉”,作者不但把表示所属关系、做定语的人名放在了后边,而且人名也倒了个个儿。

    杜甫《秋兴八首》的第八首里有句“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是律诗里著名的倒装句。对于杜诗的这个倒装句,周振甫先生说,这是为了侧重突出香稻和凤凰,以突出京城美好的景物,说那里的香稻不是一般的稻,是鹦鹉啄余的稻,那里的碧梧不是一般的梧桐,是凤凰栖老的梧桐,所以这样造句,是要把重点故在香稻和碧梧上。要是改成“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便成为叙述鹦鹉和凤凰的动作的句子,重点就完全不同了。周振甫先生说的是内容方面的,从形式方面说,没有这样的倒装,平仄格律就无法处理了,这是特别需要我们领会的。

    倒装句在律诗里大量存在,有一个前提,就是中国语法(或者说文法)的不严密,甚至有些相反的词汇可以互换而不影响意思的表达,如“A队战胜B队”与“A队战败B队”,“俺的娘待俺像亲妈”与“俺的娘待俺像亲闺女”。自1898年马建忠借鉴西方语法撰写的《马氏文通》出版,才开始有了中文的语法体系,时至今日,关于中文语法的论著汗牛充栋,但是在很多技术问题上仍然见仁见智,诸说不一。

    语法的不严密,加上词汇的极其丰富,使中文的表达形式多姿多彩,变化无穷,使中文成为世界上最美、最活跃的文字,也使中国诗人有了无比广阔的用武之地。而且,律诗对于格律的要求远远严于对语法的要求,于是,中文产生了在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诗体——格律诗。

    跳跃,无关乎语法,却关乎作者与读者的互动。思维的跳跃是诗人的特质,诗的跳跃是律诗的形式上的要求。文字上的跳跃,大大增加了诗的韵律美,也大大增加了诗的浓度——以尽可能少的字数承载尽可能多的信息含量,特别是,给读者提供了想象的空间,读者可以以自己的阅历、心境、素养等等,补充这个空间,做出符合自己心境的解释。汉代的董仲书认为“诗无达诂”,就是说对诗歌没有确切的训诂和解释。不能予以确切的训诂和解释,正是格律诗的魅力所在。

    倒装和跳跃,是律诗写作的基本手法,也是律诗写作的必然要求,没有这些手法,把诗写得语法上滴水不漏,内容上天衣无缝,格律上无可挑剔,就是一杯白开水,索然无味。

    最后来看尾联: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这一联是全诗的结尾。按全诗的结构,首联“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是起句,写自己住处的环境,以一个“鸥”字起兴,引出自己要在家里招待客人这个事情。颔联“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承接上文,写出客人上门时自己喜悦的心情。颈联“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写出了与客人喝酒时的轻松与舒心。
    按事物发展的规律与文章结尾的要求,尾联该写酒后的感觉与场面了,可以是携手出门,抱拳送客;可以是大醉酩酊,沉睡梦乡;可以是“肴核既尽,杯盘狼藉,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苏东坡);可以是“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辛庆弃疾);也可以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但《客至》的作者偏偏不这样写,不再写酒宴上的景况,而是跳出酒宴,拉进来一位邻居,“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时的场面:酒兴已尽,酒尚未尽,出门送客之际,看见邻居老翁在院子里,于是喊一声“老哥,喝一杯?不要客气,来吧,喝一杯。”于是返身回屋,端出一杯酒,隔着篱笆递过去。老翁接过来一饮而尽,然后相视大笑,何其开心、何其舒畅、何其豪放!

    写律诗,开头不易,结尾更难。在结尾处宕开一笔,既脱离了酒宴,又以酒相连,把酒宴上的欢愉又加深一层,而且语句明白如话,清新如画,情趣盎然。《客至》的尾联,合得别开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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