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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IT及科技纵横 |
微软与雅虎宣布签订十年期的搜索合作协议:
1)未来十年,微软独家获得授权使用雅虎的核心搜索技术;
2)微软可以把雅虎的搜索技术整合到自己的互联网搜索平台中;
3)雅虎获得独家授权使用微软Bing(必应)算法进行搜索和建立付费搜索平台;
4)微软通过营收分享向雅虎付款。双方的分享按雅虎网络及其附属网站流量的营收进行分配。
5)雅虎负责两家公司搜索广告的全球销售。
6)前5年微软向雅虎支付88%雅虎网站的搜索广告营收所对应的成本。雅虎预计每年可提升公司运营利润5亿美元,至少节省2亿美元资本开支。
2。从雅虎与微软的合约看,微软不仅主导整个合作的进程,而且实质是:微软通过五年时间的营收分配,完全收购了雅虎的现有搜索技术。通过5年时间,微软在自己的搜索结构上完全雅虎商业化,届时雅虎存在与否的必要取决于雅虎的其他业务,而不在雅虎的搜索。
3。目前讲,a)微软必应仍然是数据中心不完备,大量的网页和条款没覆盖,和Google似乎不是一个等量级;b)微软必应仍然是“学究气”十足,太不具备商业性,搜索的“与”逻辑太多,太迂腐;不像人家Google搜索的“或”逻辑多多,市场味商人味浓浓。双方的合作,将是:雅虎的搜索结构把商业气息带到必应里面,让必应在市场层面更实用一些。
4。如果说双方的合作对搜索市场格局有什么颠覆,那就是微软对雅虎的颠覆,是一个处心积虑的大男人对一个含情脉脉的小女人的颠覆。本来,雅虎只要潜心琴棋书画瓜田树下,不论相家还是习武,都该有个平稳的发展,成为一个殷实富道人家。可有些投资人就是喜欢大富大贵,喜欢与狼共舞,当个东郭先生也就在所难免了。历史上的微软,从来欺软怕硬,一旦掌握了对手一级的技术,就用免费附送(所谓的捆绑)的一篮子计划,将对手置于死地。多少技术奇怨,但愿雅虎不是一页。
5。买卖是件简单的事,买了就买了,买了的人说了算。那时微软的当家人跟杨治远闹翻了,说永不再谈买雅虎,因此就有了现在的合约形式--变相的买卖。不同的是,执行起来实在太难,两家董事会各怀利益,一有市场不济,分裂在所难免。到时,在劫难逃的就是雅虎了---他的营收多基于搜索,输不起。微软就不同了,搜索的营收不到微软的2%。所以市场投资人看的是利益,当然担心雅虎,不担心微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