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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是不是非得去抢

(2008-03-28 10:39:29)
标签:

杂谈

婚姻

冲动

情感

盲目

育儿

人其实是很奇怪的动物。好吃的菜放在你面前,你可能连正眼也不瞧一瞧,等到人多了,都过来抢了,你才手忙脚乱,争先恐后的跑来看时,谁知盘里的残茶剩饭也成了你饥不择食的首要佳肴。
 
感情也是如此。一个你从来都不去留意的人,你向来都不全程投入。当她适逢众星捧月之日时,你才隐隐感到内心深处有一种不把他从别人的手中抢夺过来便誓不罢休的冲动。
 

“抢”这个字总是带点贬义的。光明正大的在公众场合下把别人的钱包拿走,那叫“抢”,是违法行为。但有些人说,情感上的“抢”与小偷在大街上打劫是不一样的,不是说“情场如战场,要爱就要抢。”吗?在感情上要能一“抢”为快是很爽的事情。碰到你爱的人,不看准时机,先下手为强,只恐时过境迁,又要平添半生缘的悲剧色彩了。

 

这样的“抢”不但也能得个公平竟争的美名,而且好象也有点“爱拼才会赢”和“苏州过后没艇搭”的意味,但也有句话说的是:强扭的瓜不甜。

 

有时候,不是所有的“抢”都能让恋情水到渠成的。心有不甘的“抢”,抢过之后的爱总是会有不良反应的。

 

现代的年轻一族,喜欢盲目去爱。不知道是“尿不湿”年代的祸害,还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的恶果,他们中的一些人常常有一个幻想,就是一旦盯准了爱的目标,就非得霸道的占为己有,不“抢”到绝不罢休。

 

刚开始,他的确对她有些偏见。可是当她变得锋芒毕露时,他却一反常态的认为她就是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于是他与人打赌,他要重新靠拢她,他希望她能接纳他。眼见她的才华咄咄逼人,她的气质出污泥而不染,引来身边未婚男子投来的爱慕眼光。他坚信别人绝不是他的对手。也许是意气用事,也许是贪婪自私,他不顾一切的实施着把爱人抢到手的一系列鲜为人知的计划。结果,当她与他手牵手在人前闪亮登场时,他发现他却没有了爱的感觉。

 

“抢“的激情渐渐淡去时,感情上潜伏已久的红灯不经意的亮起了。以前不曾了解的过去,如今仍历历在目且挥之不去,最后的选择是他们很知趣的分手。原来,他不是那么爱她,只是爱上了“抢”的快感。

 

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因为“抢”,他不会爱得那么深,她在他的记忆深处也不会那么至高无上。然而,当“抢”的浪潮过去,一切归于平静时,便是刻满“不爱”的贝壳裸露在无语的沙滩上了。“抢”过之后,他更透彻的看清楚了自己,他除了有强烈的征服欲之外,对她别无爱意。因为每个自认清高的女人在被征服过后其实都会有感动的时候。她的感动只不过是对他“抢”的回报而己。

 

做一个感情的“抢劫犯”,只会让恋情过早凋谢,婚姻也终成泡影。那么,爱一个人还是不是非得去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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