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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财务门”,作假还是被作假?

(2010-05-26 14:19:35)
标签:

四川长虹

职务侵占罪

范德均

休闲

四川长虹的“财务门”最近闹了沸沸扬扬。作为一家拥有22年历史的老牌家电龙头,却被多位知情人士爆有长达10年的财务问题,虚增销售收入将近50亿元。虽然长虹方面极力否认,但实名举报人范德均则提供了详实的举报材料,细数四川长虹1998年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这实在是一个惊人的事实。然而最近的案情进展则又让人大跌眼镜,范德均竟然被刑事拘留,而理由则是“多年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那本来各执一词的矛盾案件看来也很容易理解了。

作为原四川长虹公司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范德均可谓是长虹的骨干力量,臣不伺主,却反主,这其中必定有缘由所在。从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2000年10月9日范德均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长虹77.87万元。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从前科上就能看到其的动机所在:为自己所受的牢狱之灾而进行报复。

说回到长虹的财务问题,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各个方面对于长虹的监管可说是非常严格,各方面都需要数据来说话,因此几乎不可能会出现这么严重的财务数据虚构现象,而且任何会计师事务所也都不敢去这么做的。同时如果长虹的虚报收入得到证实,那么其2009年发行债券的合法性就不能得到保证,根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的发债行为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这将导致长虹严厉的民事责任赔偿责任。有律师就指出,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长虹有可能被处以3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下罚款。如此严重的作假成本,智商清楚的企业都不会去冒这个险。

好在现在证监会和税务部门的调查也已得出结论——长虹没事。其实很多专业人士所谓2008年的财务问题,很可能是因为数据口径的不同而得到的误解。不过这次披露的事实在审核期时,却对长虹造成了一定的动荡。当报道在业界广泛流传的同时,四川长虹股价自25日7.43元,当日下跌1.46%,直至3月4日,股价收盘7.10元。虽然长虹发表了相关公告,替自己进行澄清。但本着探究阴谋的心理,各大媒体都纷纷采取了质疑的态度,对长虹的声誉造成了影响。就单单这方面来说,范德均的报复也并非是无用功了。

虽然这次范德均的重新入狱和调查结果都还了长虹一个清白。但是树大招风,希望长虹以后要抵防被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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