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QQ空间与博客的辩论

(2006-09-02 12:42:26)
分类: 那年童言无忌

1.0000000000000001秒之后…………

法官:反方律师,你可以说了……

反方:我还是不说了吧,这种样子回去Q妹肯定不理我了~5555~

证人:那我们还出不出来?

牛牛:(爬起)你们看着办吧……(倒下)

正方律师:HOHOHOHO~还好我预先有准备请来泰明SAMA当保镖,落在纲手手心里却没有S的感觉——爽!下面我的证人出场!

泰明:………………(心说:得意忘形了8

证人1:大家好,我来鸟!

半晌——

木叶丸:等一下!!!!

三代目火影:怎……么……了?

木叶丸:爷爷你有没有发现,这篇E搞里面到现在为止出现了3个半晌,加起来就是1.5天。

三代目火影:(老泪纵横)孙子啊,你的数学终于学好了,爷爷没有白养你啊!

木叶丸:我的意思是——我们是不是应该吃午饭了?

牛牛;火影牌盒饭,吃了想吐,不吃还想吐!

大蛇丸:报告,有人在法庭上利用虚假手段插播小广告!我请求用做广告的人作我的容器!

牛牛:(冷汗中……)

证人1:(墙角画圈圈)我蹲在这里,不是在那里,看着你们有多甜蜜……(撕心裂肺的纯种阿杜唱风)原来如此精湛让人不寒而栗的唱腔是人在被遗忘的时候才能发出来的~

HOHO~这句话在上面复制一下就可以了!(PIA飞中)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