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格律诗、近体诗是不是一个概念?
(2020-08-15 20:44:18)分类: 诗书画苑 |
律诗,格律诗,近体诗不是一个概念。
律诗,顾名思义,有规律的诗。
古风也是律诗,有什么规律?五言,七言,字数同,有韵尾押韵。
诗经也是律诗,每句四字,每句第三字通常押韵。
格律诗与律诗又不同,要求每句的平仄还要有规律,永明,仄韵格律诗,近体诗,宋词都应算此类。
近体只是格律诗中的一种。
这些概念不细究一些人便混为一谈。
所以据此推断格律一词的出现应该至少不早于宋朝,真正最后明确“正格”的应该是在清代,特别是科考律的正式公布。
所以王力所说的“自由体的反面就是格律体。”这是用后人总结出来的概念来匡定了前人的各类诗体。
我们现在流行的格律表的主要依据应是清朝的。所以如观才认为所谓的“正格”中的“格”是特指平仄格。
那诗经、楚辞、古风都没有规定平仄格,所以就不能称作格律诗。永明体才开始尝试规范四声乃至演变为平仄格,所以它才勉强可以称作”格律诗“。
所以王力所说的“自由体的反面就是格律体。”他所理解的”格“应是把诗经四言、古风五言七言,把这种对字数的要求也视为了”格“。实际上,格律诗的“格”应特指平仄格。
律诗,顾名思义,有规律的诗。
古风也是律诗,有什么规律?五言,七言,字数同,有韵尾押韵。
诗经也是律诗,每句四字,每句第三字通常押韵。
格律诗与律诗又不同,要求每句的平仄还要有规律,永明,仄韵格律诗,近体诗,宋词都应算此类。
近体只是格律诗中的一种。
这些概念不细究一些人便混为一谈。
王力在《中国格律诗的传统和现代格律诗的问题》讲过:
对于什么是格律诗,大家的见解可能有分歧。我这里所谈的格律诗是广义的;自由诗的反面就是格律诗。主要的依照一定的规则写出来的诗,不管是什么诗体,都是格律诗。
韵不一定用在句子的最后一个字上。《诗经》的“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中四句诗的韵是用在倒数第二个字上的。《诗经》里这样的例子很不少。《楚辞》也有相似的情况。到了后代,在词里也偶然还有这种押韵法。
对于什么是格律诗,大家的见解可能有分歧。我这里所谈的格律诗是广义的;自由诗的反面就是格律诗。主要的依照一定的规则写出来的诗,不管是什么诗体,都是格律诗。
韵不一定用在句子的最后一个字上。《诗经》的“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中四句诗的韵是用在倒数第二个字上的。《诗经》里这样的例子很不少。《楚辞》也有相似的情况。到了后代,在词里也偶然还有这种押韵法。
王力对广义格律诗的概念过于笼统。
诗经、楚辞、古风应该都是律诗,不是格律诗。
为什么格律诗比律诗多个“格”字?
律诗的“律”主要指的什么?韵律。
格律诗的“格”指的什么?平仄格。
律诗(诗经、楚辞、古风)只规定了韵律,没有规定平仄格。而格律诗不仅规定了韵律,还规定了平仄格。这就是律诗与格律诗的区别。
诗经、楚辞、古风应该都是律诗,不是格律诗。
为什么格律诗比律诗多个“格”字?
律诗的“律”主要指的什么?韵律。
格律诗的“格”指的什么?平仄格。
律诗(诗经、楚辞、古风)只规定了韵律,没有规定平仄格。而格律诗不仅规定了韵律,还规定了平仄格。这就是律诗与格律诗的区别。
王力说,节奏与韵尾押韵是诗的两大要素。
上古的人只知道用“顿”来表达节奏。后来发现可以用音同,音似的字来放在韵尾押韵。
《诗经》中有押韵的有不押韵的,可以反映出这一变化。
这个节奏就是“格”,这个韵尾押韵就是“律”。
韵尾押韵可以通过具体的字来规范,但是节奏不易规范。只能通过词组与“乐感”来体会。
但是发展到《诗经》四言,由于句子很短,节奏被弱化,韵尾押韵被逐渐重视与突出。
我们把从《诗经》到《楚辞》到古风这一突出韵尾押韵的诗体称为律诗。
齐梁之后,四声平仄广泛运用到诗歌中。韵尾押韵逐渐也分四声平仄。句中的节奏又逐渐被重新强化。也就是说由于四声与平仄“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重新强化节奏有了“技术”上的保证。
上古的人只知道用“顿”来表达节奏。后来发现可以用音同,音似的字来放在韵尾押韵。
《诗经》中有押韵的有不押韵的,可以反映出这一变化。
这个节奏就是“格”,这个韵尾押韵就是“律”。
韵尾押韵可以通过具体的字来规范,但是节奏不易规范。只能通过词组与“乐感”来体会。
但是发展到《诗经》四言,由于句子很短,节奏被弱化,韵尾押韵被逐渐重视与突出。
我们把从《诗经》到《楚辞》到古风这一突出韵尾押韵的诗体称为律诗。
齐梁之后,四声平仄广泛运用到诗歌中。韵尾押韵逐渐也分四声平仄。句中的节奏又逐渐被重新强化。也就是说由于四声与平仄“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重新强化节奏有了“技术”上的保证。
我们可以把从齐梁到近体到宋词的诗体称之为格律诗体。
格律是联合词组。格主要是指诗的节奏,后来指平仄格。律主要是指韵尾押韵。
从古代自由体到格律巅峰,狭义近体,再到现代自由体。这是诗体上的轮回,也难逃循环劫。其它领域都是如此。
格律是联合词组。格主要是指诗的节奏,后来指平仄格。律主要是指韵尾押韵。
从古代自由体到格律巅峰,狭义近体,再到现代自由体。这是诗体上的轮回,也难逃循环劫。其它领域都是如此。
所谓的“正格”、“变格”、“别格”之说我想也是宋以后特别是清朝视沈宋体为正格,依此而类推出来的。
所以据此推断格律一词的出现应该至少不早于宋朝,真正最后明确“正格”的应该是在清代,特别是科考律的正式公布。
所以王力所说的“自由体的反面就是格律体。”这是用后人总结出来的概念来匡定了前人的各类诗体。
我们现在流行的格律表的主要依据应是清朝的。所以如观才认为所谓的“正格”中的“格”是特指平仄格。
那诗经、楚辞、古风都没有规定平仄格,所以就不能称作格律诗。永明体才开始尝试规范四声乃至演变为平仄格,所以它才勉强可以称作”格律诗“。
所以王力所说的“自由体的反面就是格律体。”他所理解的”格“应是把诗经四言、古风五言七言,把这种对字数的要求也视为了”格“。实际上,格律诗的“格”应特指平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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