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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

(2009-11-01 21:49:52)
标签:

杂谈

分类: 联想肆无忌惮

一看到这个词,很多人能关联到的另外一个词就是“偶像”了吧.

从百度知道里查了一下“崇拜”,得出如下结论:“‘崇拜’一词是指向崇高尊贵的神,发出尊崇的拜服.而英文的意思,就是对神的品格、道德属性和他的美好,发出应有的颂扬.崇拜就是对那值得敬拜者,给予他当得的颂赞,而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向神作深深的尊敬.并作出应当服事神的工作.

在我看来,崇拜这个词是不能轻易使用的.不管是口头,还是文字.而这也正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现在,很多人总是滥用这个词.若对一个人很喜欢,很爱.就会“崇拜”不离口.用仰慕的眼神去膜拜那些和自己一样的人.而那些人,无外乎是演艺界人士,或者体育明星.

我不是说这样做不好.也没对粉丝存在任何的偏见之言.我只是说出我对“崇拜”这个词的理解.

我不会轻易的使用这个词.这不是代表我故作清高.而是觉得它不容许我这么轻易的使用它.所谓崇拜.上文中已作出详细解释.这个词一说出口就注定是不公平的.不平等的.它是下级对上级的一种感情臆想.它是唯心的,甚至有些迷信的意味在里头.

对于它.我觉得有一首歌词把它诠释得很到位.那就是林夕为王菲作的<开到荼靡>.在这篇歌词里,我们看到了林夕对偶像与普通人的悖论.他很巧妙地把崇拜诠释得精准.精准之处在于以蚂蚁为比拟.说明了,偶像和普通人不过是人心中的权衡而已,偶像既是普通人,而普通人也不知何时会变成另一个普通人眼中的偶像,最后,不过只剩下了自己.没有丝毫差别.

俗话说,人和人之间最不应该拿来作比较.因为人比人,比死人.这句话本身就是唯心论.何谓比死人?为什么会死?其实根本不能如此理解.死或者不死只存在于每个人对比较的看法.不一定都是消极的.比较才能带来动力和积极的发展.

若这个社会,没有国与国之间的争论与合作,那还谈何和平与发展这两大主题?可能说的范围太大了.就拿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来说,我们在买衣服或者买书的过程中,也是在有意无意的进行着比较.比较这件衣服的质地款式是否合适我,比较这本书是否合心意.连这最基本的需要都会拿来比较,何况是人与人之间呢?

而我们为什么要去畏惧这种良性比较呢?

不过是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从潜意识里忽视掉了自己的比较性.而把这种比较看成是对自己信心的打击.而不是对自己的另一种鼓励.

崇拜往往就是在比较中产生,而我们永远不会看到,自己的崇拜性与比较性是如此的统一.而对事物的崇拜往往是由于对自己的否定?

可笑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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