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的外衣下 别让你的灵魂变得麻木
(2014-12-23 1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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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
佘祥林
赵作海
聂树斌
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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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静观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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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一起飞来的冤案让一个18岁,原本应该进入成人礼的内蒙古小伙儿呼格吉勒图的生命戛然而止,18年后,一纸迟来的昭雪判决书虽然或许能够给其家人带来些许慰藉,但是却再也无法延续一个年轻人本来应该享有的人生,他再也不能像其他年轻人一样欢笑,甚至流泪。迟来的正义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可以有前车之鉴,但他的人生却不能亡羊补牢。而无论是已经昭雪的呼格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还是仍待真相的聂树斌案,如果不是“真凶落网”、“死人复活”,他们的冤情是否就会永沉海底?
而我更为关注的是,那些制造了这些冤案的公职人员,他们能否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受到惩罚?我们看到,呼格案当年的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已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进步,在以往的一些平反冤案中,对于责任人的追究和问责往往并无下文,而若不惩前,何谈毖后?又何以告慰冤死者及其家人?我也很想探究这些制造冤案的公职人员,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草菅人命、麻木不仁?我想他们在生活中也是为人父母、为人子女、为人夫妻,也未必就是一个恶人,但为何在职务行为中就会变得如此麻木甚至残忍,可以草率地对待他人的性命和人生?在聂树斌案中,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当聂树斌的母亲找到法院的法官,询问自己儿子骨灰的下落时,那个法官居然说出这样的话:“你儿子都挨枪子了,你怎么还要骨灰?”当时聂树斌的母亲反问道:“那是我的儿子。要是你儿子,骨灰你不要吗?”将心比心,于心何忍?我们又如何能够期待这样的法官会善待嫌犯、慎待案件?
虽然契科夫早就说过:“凡是对别人的痛苦有职务上、业务上的关系的人,例如法官、警官、医生等,时候一长,习惯成自然,就会变得麻木不仁,即使有心,也不能对诉讼人采取敷衍以外的态度。”但是我却觉得,越是“对别人的痛苦有职务上、业务上的关系的人”,越是应该有谨慎的态度、有人文的情怀,有对生命和职业的敬畏之感。最近正好在追看一部韩剧《匹诺曹》,同样反映的是因为媒体人职业伦理失范而导致的新闻冤案的故事,其中一个记者在谈到这起案件时说的一句台词非常让人震撼:“也许对我们来说,这只是选题,对别人来说却是人生。”而对于法官和警察而言,则更是如此,《大宋提刑官》中宋慈父亲宋巩的老家院也有这样一句台词:“别人坐堂用的是刑,而老爷审案用的是验;别人办案用的是权是势,而老爷办案用的是心是血啊!”为何如此,因为人命关天!如果仅仅是把办案对象当成是自己完成任务的指标、满足私欲的工具,或者只是听从上级指令,而不听取内心良知的声音,那么,你的职务,不是意味着肩负的责任,而只是不受约束的权力,只会让你变得麻木甚至残忍,在天使的职业外衣下,干着魔鬼般的勾当。
当年的孙志刚案,让我们告别了收容遣送制度,我们也希望如今的呼格案,能够同样让我们告别司法腐败、刑讯逼供,成为法治中国路上的一个里程碑。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起起平反的冤案,能够唤起那些公职人员对职业的敬畏和对权力的警惕,尤其是内心对生命的尊重与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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