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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野蛮拆迁 政府得下“死手”

(2008-01-28 18:21:37)
标签:

野蛮拆迁

钉子户

开发商

哈耶克

中建五局

杂谈

   有一个问题困扰了俺很久,俺想得头都想大了:假如俺相中了一个人的平房,觉得可以拆掉给俺盖一座花园别墅,可是俺给他100块钱想把他的平房买下来,他居然说什么也不干,俺是不是可以拿着板锹把他轰出去,然后找一帮哥们把他那房子拆了,给俺盖花园别墅?那俺估计俺就离进监狱不远了,因为肯定得有人管俺。可俺就纳闷了,凭啥开发商就可以半夜冲进人家的房子里,把人强行拉出去,说把人家房子拆了就拆了?还给人家戴个帽子叫钉子户!哦,你开发商买不起咱老百姓的房子就可以强行拆迁,那俺们老百姓买不起开发商的房子是不是也可以强行搬进去啊?那要俺说,你们开发商才是最大的钉子户呢!房子哪怕空着也不肯便宜卖给俺们老百姓!
  俺估计,俺要是随随便便就把人家的房子给拆了,当时就得被人抓起来!可为啥那些开发商屡屡野蛮拆迁却都没事儿呢?当然了,他们做得太过分了,可能也会有些政府部门出来管管,但看来管的还是有些软,罚的还是不够狠!否则,那些野蛮拆迁的行为咋就屡教不改呢?俗话说得好,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对那些野蛮开发商,你总是闭上你该睁开的那只眼,那他们当然就有胆儿把人家的房子拆了!
  俺记得哈耶克说过,“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但谁来保卫俺们的财产权?还得靠政府来主张正义啊!你看前几天,因为砍伤讨薪民工,中建五局被宣布永久驱逐出南京市场,如果各地都能这样,谁还敢轻易“炸翅儿”?对待野蛮拆迁,政府更得下这样的“死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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