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当娶德与纳色不可得兼
(2008-07-23 07: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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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偶,当娶德与纳色不可得兼
文:布衣布舍 《河北青年报》2008.7.24
前几天看电视,复习了两集电视剧《新结婚时代》。看到顾教授要出书,小西建议将书名改为《娶妻娶德,纳妾纳色》时,很是感慨,不是为顾教授对待书籍商业运作的态度,而是为“娶妻娶德,纳妾纳色”这句话。
就在上周,妈妈打电话来,说外甥与媳妇离婚了。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惋惜,而是觉得姐姐、姐夫和外甥终于能够解脱了。前年回老家时,我见过外甥媳妇,高挑清秀,在当地算得上美人。我偷偷向外甥道伸大拇指,说你小子有本事,娶个漂亮媳妇。外甥说咱长得太帅,没办法。
一年后再打电话,外甥说的是,已经娶了这样的媳妇,没办法。两人结婚后家里就没得安生。媳妇先是要求分家,说不分家就离婚。分家后,又要土地,就在娘家住着,一住一两个月,不给地不回来。姐姐家有70亩地,先是给了20亩。再要挟,又给了30亩。地没多少了,又要房子,让姐姐、姐夫搬出去。外甥不忍父母无家可居,无奈离婚。
爱人的同事林老师也刚离了婚。林老师大学毕业后,看中了仪表堂堂的张磊。张磊是个出租车司机,只中学文化。恋爱时,他对林老师精心呵护,疼爱有加。新婚的热乎劲儿一过,张磊便显露出粗俗浅薄的一面,经常酗酒。酒醉后,便打林老师。后来,干脆出租车也不开了,每天只喝酒瞎混。一家三口人的生活只靠林老师的工资撑着。
去年夏天的一天,林老师大热天却穿着长袖上班。同事们觉得奇怪,掀起袖子一看,胳膊上满是青一块此一块的伤痕,同事们都跟着落泪。同事帮助找妇联的人调节,但没有任何效果。上月,林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办理了离婚手续。
听到顾小西那句话,我就想起外甥和林老师失败的婚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配偶德色兼备,才貌俱佳。但不可能都称心如意。当德色不可得兼,娶德还是纳色,便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选择题。许多人和外甥、林老师一样,不自觉地倾向于纳“色”。色的美是外在的,容易发现,赏心悦目。内心的美则是隐性的,无盐与宿瘤女的美,需要时间来检验,需要与众不同的发现的眼光。
这道选择题难做还在于没有亲历感受,很难知道与不同类型配偶生活的滋味。但古人是有条件感知比较的。一夫多妻制使得他们对此有深刻的体会。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当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妻在家中的地位非妾可比,强调娶妻娶德,古人显然更看重配偶的德行。当然,古人说这话完全站在男性立场,但色同样可指男色,这个结论,对男女择偶都是适用的。
前几天,有个网友写了个帖子,征求对择偶时,该重德还是该重色的意见。我在后面跟帖,说如果一起生活一个月,你要重色。如果在一起生活一辈子,你就必须重德。因为选择一个德行有亏的人过一辈子,你面临的将是一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