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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伊甸园》读书笔记

(2013-03-26 00:52:02)
标签:

文化

分类: 读书

本文系刘广雄原创,欢迎转载,引用。务请注明作者,出处。谢谢。



《伊甸园》The Garden of Eden

作者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

译者:吴  

版本信息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97月第一版第1次印刷

字数:130


 

http://s8/mw690/49e788e1gd8c2aa137e47&690

 

 

小说《伊甸园》是海明威自杀后,由他的最后一任妻子玛丽和他的出版商小查尔斯·斯克里布纳整理,于1986年出版的。据玛丽和斯克里布纳说,他们在原稿的基础上删去了一些内容,但绝无增加。由吴劳先生翻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7月出版的这个译本,我的基本阅读感受是海明威的“面目”很清晰,但肯定是一个“毛坯”。

《伊甸园》采用第三人称视角,事实上是作家戴维的第一人称视角。我把这种手法称为“以第三人称出现的第一人称”——某些书写者在写散文时也常常采用这种手法,如“广雄先生认为……”,“在广雄先生看来……”

小说情节非常简单,青年作家戴维(从文意看,应该在30岁左右)与新婚妻子凯瑟琳在法国南部地中海滨度假,戴维在写一部以他和凯瑟琳为亲历者的游记,同时写一些短篇小说。凯瑟琳剃短了头发,又找来一个崇拜戴维的女子玛丽塔,三个人短暂地过起了“一夫一妻一妾”的生活。小说中穿插了海明威已经发表的短篇小说《一个非洲故事》,小说的最后部分,凯瑟琳烧毁了戴维的短篇小说手稿,强迫他只写游记,又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恐惧,决定以给付那些被烧毁的短篇小说双倍报酬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凯瑟琳去火车站的路上,旅店驾车的男孩撞伤了人,戴维和玛丽塔留下来,戴维试图把被凯瑟琳烧毁的小说重写出来,进展不错,似乎战胜了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挫折。当然,也可以说,回到海明威重复了一百遍的“硬汉宣言”——“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通常译为:人可以被消灭,但不可以被打垮。)

本书到此为止。

 

我不喜欢这本书,感觉海明威笔下的一男二女,像是三头狮子,一头雄狮,两头母狮。

在这部小说中,凯瑟琳似乎与海明威笔下以往的女性形象截然不同,有点女权主义者的意味。这个女人很强势,主意多多,别出心裁,行为乖张,占有欲和控制欲极为旺盛。她剪短头发,要求戴维也和她一样剪成短发,在性爱上时男时女,而且邀约其她女子与戴维同居,粗暴干涉戴维的写作,认为戴维是靠自己的钱在写作,而且不停地强调这一点,最终发展到烧了戴维的短篇小说手稿。她是一个富有的女人,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给她留下巨大的遗产——第七章,博伊尔上校作为凯瑟琳父亲的老朋友短暂出场,似乎就是为了交代凯瑟琳的性格背景。

海明威似乎想“用力”写一本关于女人、关于男女之情的书,以反击“海明威不会写女人,不会写爱情”的评论。就本书呈现出来的文本而言,只要海明威个性中男性中心的地位不变,他就永远写不好一本“女人之书”。玛丽塔当然更接近海明威笔下的“经典女性”——对男性充满崇拜,性格顺从,行为讨好,理解作家的工作和苦恼……

这让海明威在写作时遇上了新的麻烦。

从第十一章开始,凯瑟琳带回玛丽塔,戏谑地称她为“女继承人”,暗示和动员戴维和她以及玛丽塔这“两个姑娘”一起过“三人世界”,甚至安排好戴维轮流与两个姑娘做爱的日程表。海明威的写作困难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这种真实的体验——注意,不是嫖娼,不是性游戏,而是情感体验。对女性之间那种暧昧、嫉妒、纠缠的书写,对海明威意味着新的写作冒险。

更重要的是,在海明威笔下,这种奇特的关系大致是:凯瑟琳爱戴维,是因为戴维是个活生生的人,能和她心意相通,玩各种游戏,包括性游戏,而不因为他是个作家,对凯瑟琳而言,戴维的“作家”身份,只是附着在这个“情人”、“爱人”身上的一层皮,或者一件衣物,可有可无,就算一定要有,也要像女人打扮她的丈夫一样,由凯瑟琳来决定戴维应该写什么,不应该写什么;而玛丽塔呢,正相反,她被凯瑟琳拉进来,玛丽塔爱戴维,首先是因为戴维是一个有才华的作家,而不是一个独特的“男人”。海明威当然更喜欢玛丽塔一类的女人,问题是,海明威是一个发自内心尊重与推崇个性的人,这种“个人主义”标签在他的作品中随处可见,已经成为铭刻在他骨头上的价值观。凯瑟琳烧毁戴维的手稿后,戴维想:

 

只要能把赌注押在自己身上,你总是会赌一下的。永远别把赌注押在任何能讲话的人身上,你父亲说过,而你说,除了你自己。(P295)

 

如此强烈的个人主义标签!海明威不能只允许戴维的“个人主义”而不允许凯瑟琳的“个人主义”,作为最基本的人道主义者,海明威深知,男人女人都是活生生的、个体的人,不能抹杀任何人的个性,而他笔下的凯瑟琳,可能是他所有作品中“个性”最鲜明,“个人主义”最强烈的女人。从他的价值观出发,他应该“大写”凯瑟琳,但是从他的个人喜好出发,他又绝对不喜欢凯瑟琳这样的女人。凯瑟琳烧毁戴维的短篇小说手稿后,戴维对她说:

 

“我只想做一件事,就是把你杀了,”戴维说:“而我没有杀你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你疯了。”(P276)

 

这句话,也许很能代表海明威对“凯瑟琳式”的女人的态度。

对作家来说,价值观与个人好恶的冲突,是很致命的。

海明威生前对《伊甸园》肯定不满意,从他的个人喜好出发,他根本不可能写出一部“女性之书”。作家在写作中,无论如何不能违背自己的个性特质,或者说,不能违背自己的个性说假话——个性体现到日常生活和情感生活中,就是作家的喜欢和厌恶。就算他的价值观让他明白自己的喜恶是错误的,他甚至也无法用一部作品来抵毁自己的喜恶——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政治正确”很可能是可疑的。

回到小说本身,从《永别了武器》开始,海明威就反复传达出恋爱中的男女渴望变成对方身体的一部分,或者说真正的爱情让“男女同体”的倾向。在《最后一片清净地》等小说中,他表现出隐约的乱伦意味。兄妹是从同一个母体中出来的,某种程度也意味着“男女同体”。本书的前半部分,凯瑟琳不断“变身”,要让自己和戴维从外型和性生活中“移形换位”、“雌雄同体”,可以看做海明威情感深处“男女同体”倾向的延伸。也许海明威写《伊甸园》就是要用一部“专书”来阐明自己的这种认识,遗憾的是,他没有完成。

 

海明威是个“天真”的或者叫“孩子气十足”的作家,他喜欢在小说中对自己的“创作技巧”夸夸其谈,特别是成名后的作品中,更是如此。有些时候,他说得有些道理。

 

要明白事情有多复杂,然后简单地表达出来。(P042)

 

他实在只消正确地回忆,有意不把一些事写进去,作品就能成形。随后,他当然可以像照像机那样把光圈调小,加强亮度,使之集中在一点上,让热度使这一点亮光光的,开始冒烟。(P261)

 

这是一种海明威独有,也应该对大多数写作者来说都非常有效的写作经验。不知原文是否如此,“照像机”的比喻显然是错误的,疑为“凸透镜”。

 

他关心写作,甚至其他的一切,但他还关心很多别的事,不过他明白在写作时绝对不能为之发愁,也不能过分地摸弄把玩,就像不能为了看看一张底片如何显影而打开暗室的门。让写作自流吧,他对自己说。(P262)

 

这种对待自己作品的态度,对一个“经验写作者”——在我看来,海明威就是这样的写作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其实对所谓“先验(超验)写作者”而言,也许更重要:一经把玩,灵感火花熄灭,魔杖神力消弥。

我把“先验(超验)写作者”并置,是为了表达方便。在我看来,“先验”是神启的,如果要贴标签,是“客观唯心”的;“超验”是想象的,是“主观唯心”的。这样的“分别”都是为了表达方便,在真正的写作中,先验、超验和经验水乳交融,难以区分。但这种“分别”可以更方便地看出作品的特质——就如同我强调“故事”和“小说”的分别,其实“故事”和“小说”是无法截然分开的,“分别”只是为了写作时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文本取向,也是为了阅读时有一个基本明确的审美取向。

 

“写得对头的东西,你就是记不住。每次重读时,总觉得给你一个无法置信的大惊喜。你不相信是你自己写的。一旦写得对头了,你就永远没法再来一次。对每篇东西,你只能干成一次。而且也只容许你一辈子干这么多。”(P285-286)

 

这种写作体验似乎我们每一个作家都会碰到,这也许就是很多年前,我和雷平阳曾经谈论过的“天才写作”和“自在写作”?“经验写作者”的作家很容易滑向“先验”而不是“超验”。

 

凯瑟琳一方面沉湎于自己制造的“三人游戏”,另一方面又为这种游戏身心俱疲,她担心失去戴维。她说:

 

不,我老。我比我母亲的旧衣服更老,而且不会活得比你的狗长。即使在一篇小说中也不行。(P204)

 

这句表白写得很见功力。

 

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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