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里一篇《被老虎吃掉的人》的文章,写的是一个叫托比的人准备去城里讲学,在途经一座山中发现一只老虎,进城后,他将山上有老虎的消息告诉城里人,却没有一个人相信他。为了让大家相信山上有虎,托比带着几个人进了山,但依然没有发现虎的踪迹。同去的人都让托比别说山上有虎了,否则城里的人都会认为他在撒谎。“我怎么会是一个撒谎的人呢?我确实看到了一只老虎啊!”托比非常难过。为了证实自己没有说谎,托比逢人便说他确实看到过老虎,以致到最后人们见了他就躲,甚至在背地里叫他疯子。本打算来讲学的,现在却被人认作疯子,托比痛苦异常。于是他又来到山里,想找到那只老虎并将老虎打死带回去给城里人看,以表明自己没有说谎。但这一去,托比就没有回来。
三天后,人们在山中发现一堆破碎的衣服和托比的一只脚,经法官验证,他是被一只重量至少在五百磅左右的老虎吃掉的——原来山上确实有老虎。
看到这,您肯定为托比坚持真相的做法感到敬佩,为城里人不相信托比,以至让他葬身虎口的悲剧感到惋惜。实质作者只是想告诫人们:世界上有很多的不幸,都是在急于向别人证明自己正确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急于去证明自己的人,其实就是在寻找一只能把自己吃掉的老虎。是不是太危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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