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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无证小贩为“走鬼”有失文明(原创)

(2007-11-12 14:30:26)
标签:

时事评论

城市管理

小贩

走鬼

称谓

分类: 时事评说

▲题解—— 
    “走鬼”是从香港流入内地的新名词。“走鬼”原意为“躲避警察”,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该词在香港市井流行。当时的无牌小贩常受警察驱赶,小贩们一发现警察出现,就大喊:走鬼!”其他小贩闻声迅速撤退。随着时代演变,该词变成了对无牌小贩的惯用称呼。 
    也有人说,“走鬼”应为“走避鬼啊”,这里的“鬼”指的是来抓人的警察。 

▲执法者如是说—— 
    领队的黄科长告诉记者,这一带“走鬼”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随着城管部门的打击强度越来越大,“走鬼”们也是使尽招数与城管队员周旋。(源自广州日报:《“走鬼”也练体能 比谁跑得快》一文) 

▲评说——   
    不管此称谓从何而来,不管其是否已成了对无牌经营小贬的惯用称呼。笔者认为,该称谓带有歧视性,是侮辱性的词语!
    何谓鬼?迷信的说法,是人死了后的灵魂。现实中,人们将有不良嗜好或行为的人称之为“鬼”,如“烟鬼”、“讨厌鬼”等。也有将做了不可告人勾当的称之为“鬼”,如“心里有鬼”、“捣鬼”等。……。
    月亮上的河实在没能弄明白:活着的人能抓到人之灵魂——鬼么? 如果抓不到!那会走动的鬼呢?答案也必是肯定的。既然抓不到鬼,为何还要去抓? 
     如果“走鬼”的“鬼”是指警察,那我们的执法者为何也默认自己是“鬼”?
   不管是本地的下岗人员,还是外地进城的务工人员,他们都因生活所逼,没有过多的资金租门面、办证照,就只为了赚钱养家糊口,他们才会干起了这既违章、又担惊受怕的这所谓“鬼”的行当。
    为了城市的文明建设,政府职能部门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干预、加强管理是势在必行,也无可厚非,但我们的媒体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执法者为何非要用这带“侮辱性词语”来作为称呼?
    难道,对这些无证小贩,我们就找不到既恰如其分,又能维护人之尊严的名称了? 

▲走鬼终被抓—— 
    尽管“走鬼”们“使尽招数与城管队员周旋”,但他们终究还是被聪明的执法队员抓到了(见下图/来源:广州日报) 

 
称无证小贩为“走鬼”有失文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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