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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侃旧闻:存疑杀妻案为何刀下没留人?[原创]

(2007-03-06 23:32:20)
分类: 时事评说
胡侃旧闻:存疑杀妻案为何刀下没留人?[原创]
 
咸阳市秦都区原检察长陈平在一审法庭上受审
 
    《瞭望东方周刊》消息:去年8月12日,在陕西省淳化县,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被执行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检察长杀妻案”,在历经近三年的侦查审理之后,终于画上了句号。
    但对陈平的家人和辩护律师来说,这个案子依然有太多悬疑无法解开。“陈平被行刑,是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甚至连我们自己收尸的请求也不能答应,秘密送到火葬场火化。”陈平的大哥陈新民说。
    这一不合常理的行为,让这起本就存有争议的案子显得更为扑朔迷离。
 
●事件回放(综合消息)
    2003年9月29日中午时分,陈平与朋友就餐。因有亲戚找陈的妻子汪玲,但敲门、打电话,均无反应,陈平便和朋友一起驾车回家查看。
  在家门口,陈平说钥匙忘在家中。然后用借来的梯子爬上阳台见汪玲倒在血泊中!
  由于防盗门打不开,警方调来切割机,从阳台进入卧室。只见汪玲穿着睡衣,手脚被白色尼龙绳紧紧捆绑着,身中数刀,早已死去。警方在陈平家里发现了104发军用子弹。
  就此,2004年1月17日,咸阳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陈平实施刑事拘留。同年2月16日,因涉嫌私藏弹药罪,陈平被逮捕。11月22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陈平犯故意杀人罪、私藏弹药罪、受贿罪。
    2005年1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平死刑。判决书中称,约从1996年起,被告人陈平与其妻汪玲感情恶化,到了2003年9月28日晚,被告人陈平决意杀死汪玲。之后,陈平趁汪玲冲澡之际,将安眠药溶化于水杯中,待汪玲洗完澡后让汪玲服下。次日凌晨4时许,陈平见汪玲已熟睡,便找来绳子将汪玲手、腿捆绑,用刀在汪玲胸、腹部刺了21刀,致其心、肺、脾破裂后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被告人陈平伪造了现场,丢弃了作案工具,于当日早上7时40分上班。
    一审判决后,陈平曾通过看守所向有关方面转交的一份反映材料中写道:“2004年3月8日,我从秦都区看守所被提到594台招待所313房间,一直到4月15日把我送到陕西省看守所的37天时间里,我经历了生与死的多次折磨和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就在行刑前,陈平在单独与律师会面时坚定地说:“我是被冤枉的!”
    今年8月11日,陕西省高院下发了执行令。第二天一大早,陈平被执行了死刑,这天是星期六。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获知陈平当天要被行刑,曾打电话到陕西,但等电话打来时,陈平已经被枪决。“刀下留人”的惊心一幕未能上演。
 
●疑点——
    一、终审判决不公开(见图:陈平听终审宣判/图片来源:互联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法院在继续坚持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同时,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
    二、招待所变审讯室,行刑不通知家属。行刑后亲属收尸的请求也未获准,尸体被送到火葬场进行了火化。陈平的大哥陈新民猜测,这是因陈平身上有被刑讯逼供所致的伤痕,害怕被家属看到而借此闹事。陈平的代理律师毛文分析说:“陈平所有的有罪供述,均是在594台招待所的地方取得,尽管办案人员都声称自己没有暴力取证,但是如此羁押本身,就根本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
    三、陈平在一审判决后的反映材料中称,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的个别民警曾因涉嫌经济问题受到过他的审查。据媒体报道: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侦破此案的负责人之一——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领导,在陈平的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又被任命为咸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这正是:此案是他破,此案由他审。
    四、仅凭口供就定罪、行刑。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上报咸阳市公安局的《侦破报告》中如此表述:“由于陈平从事检察工作多年,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在刑事拘留期限内拒不交代杀人犯罪问题……逮捕后,继续对陈平进行法制教育和感化教育……2004年4月5日,陈平终于彻底交代了杀害汪玲的犯罪事实。”
    五、杀人动机似迷。1996年夏天,陈平和一相识的女子在家里准备发生两性关系时被汪玲抓住。至此,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据当地媒体报道,汪玲的母亲以及陈平的儿子都不相信是陈平杀了自己的妻子汪玲。陈平在向公安机关供述中称,2003年,他多次和汪玲吵架,因为马上要换届,如果这时和汪玲离婚,会影响他的仕途。他想到了在自己家中把汪玲一杀,再伪造一个报复杀人的假象,不仅对他的仕途有好处,家中的所有财产可以名正言顺地归他。有记者也通过咸阳市的多位人士得到证实,在汪玲死之前,咸阳市有关部门确有提拔陈平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的意向。试想,一个人既然把自己的前途看得这么重要,孰重孰轻他应能分清。那么,陈平为何还会铤而走险?
    六、陈平是既没人性又凶残?陈平与汪玲结婚多年并育有子,即使夫妻关系紧张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他就是要杀妻,也不会傻到在自己的家中杀,竟然还这么残忍地一口气在妻子身上刺下21余刀?!且不说“连杀鸡都不敢”的人是不是敢杀人,就陈平这一行为,鄙人认为,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说得通。
    七、尚有争议的案子为何不全面复查,将其办成铁案?陈平一案上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相关审判人员一直对案件的争论比较大,“去年的佘祥林冤案发生后,大家对这个案子更加谨慎,这个案子和佘祥林的案子有一些相似,都是杀妻案,而且依据更多的也是口供。” 人非韭菜,脑袋割了岂能再长?!
 
胡侃旧闻:存疑杀妻案为何刀下没留人?[原创]
 
上图:陈平(右)在听终审宣判(图片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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