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4月18日电
(记者秦逸)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新闻办18日发布消息说,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端掉6个黄豆芽黑加工点,查获掺入非食品添加剂豆芽25余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8人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天怨神怒啊。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中国有这样的谚语,也就有了‘民以食为天’的古训。可是,在我们经历了五千年的沧桑,疾步进入新时代的时候,在我们的GDP超日赶美的时候,我们的老百姓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事实:以毒为天!看看我们的食品,那还是人吃的吗?掺矿物油的陈大米大行其道,加滑石粉和增白剂的面粉横行数十年,吃瘦肉精的猪羊牛遍布全国,含剧毒的蔬菜屡见不鲜,染色馒头大型超市热销,地沟油一年竟有数百万吨消费……毒豆腐、毒猪鸭血、三聚氰胺奶、苏丹红鸭蛋,这不,毒豆芽又粉墨登场了……
真佩服一部分中国人的智力!他们的‘聪明才智’都用在害人上面了。细嫩的猪肉,‘牛肉膏’一抹,就变成了纤维较粗的牛肉了,连内行都难以看出猪肉的本色;小鸡娃经过各种‘精’的催熟,一个月就长成大鸡了;小猪崽经过各种‘精’的滋润,能做到除了吃就是睡,养猪户喂猪时,必须用棍子打,才能把猪打醒,猪闭着眼睛吃食,吃完接着睡……这样的猪不长肉才怪。于是,三两个月就上市销售了……
真佩服中国人的本事!
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吃‘专供’,有钱人家可以使得香港、澳门的奶粉断档,我们普通老百姓呢?我们就该‘以毒为天’?我们的孩子就该成为‘大头娃娃’?
这还是一些有毒的东西。至于那些无毒又无用的东西,恐怕就数不胜数了,如‘星期’鞋、‘日’玩具、面粉做的‘高级’营养品、药品等,说中国是造假‘王国’一点也不夸张。
有一个问题不太明白。这次查处毒豆芽案件,是由公安局出手,公安局取证。公安局是干这个的?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技术监督局干吗去了?这些部门有没有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排查机制?如此大量的毒豆芽公然生产和销售,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此大的‘动静’,有关部门难道一点消息也不晓得?非等吃死人了,才‘严肃处理’?匪夷所思。
反正,在我们的印象中,我们所有的监督部门都在扮演着‘救火队’的角色,根本不是‘常规军’,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平常都在玩‘潜伏’。出事了,倾巢出动,说不定可以‘化害为利’,涌现几个‘英雄’呢。不出事,喝茶聊天,无所事事。吃饱了,喝足了,找个理由罚罚款,似乎就是他们的‘主要工作’。
乱世要用重典,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重典’用在那里,却大有讲究。面对目前登峰造极的‘毒食品’泛滥问题,‘重典’固然要用在不法商家身上,但最该用在管理部门头上。他们或者不作为,当和尚不撞钟;或者乱作为,甚至和不法商家沆瀣一气,才是市场混乱的最根本原因。武汉清查假军服事件中,工商部门通风报信的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面对着日益严重的食品造假行为,我们的法律该发威了。然而,每当老百姓呼吁要加重惩处诸如此类犯罪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些披着法律专家外衣的人,说三道四,阻挠修改法律,似乎对造假者大力表彰才是‘维护人权’,才是人性化。对待食品犯罪如此,对待酒驾也如此。你看一个药家鑫案,多少人‘打抱不平’?
不知道他们安的什么心?
一个恶人,无辜一刀结束另一个人的生命,这是故意杀人罪无疑。如果一个恶人今天一小刀,明天一小刀,千刀万剐另一个人,持续数天、数月甚至数年,直至另一个人死亡,这算不算故意杀人?有毒食品不就是慢性杀人吗?为什么不能以故意杀人治罪?法律,你怎么一直这样‘温柔’?
要让商家血管里流着“道德的血液”,首先让管理部门流着“道德的血液”!让法律的血管里流着“道德的血液”。只有这样,才能解除老百姓‘以毒为天’的悲惨局面。
如果任这样的局面延续下去,民族的消亡不是什么预言,打垮我们中华民族的不是别人,正事我们自己。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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