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了《人民日报:向股东分红是上市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好文章,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力度还不够。
能认识到向股东分红是上市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告诉它们分红是它们的分内之事,所有的股东在权利和义务上是对等的,这是个很大的进步。要让我们的上市公司认识到,股市不是个只管拿钱抢钱根本不用还的地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股民是这样,对上市公司也是一样。
文章说,要把向股东分红变成上市公司的“自觉行为”,这未免太幼稚太理想太一相情愿了。要知道,在利益面前是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自觉行为”的。在分红问题上,中国股市监管层必须从制度层面做出强制规定。在利益问题上,只有制度和严格的监管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是中国股市发展和建设的基础问题,是中国股市的土壤。没有好的土壤,在盐碱地里别指望生长出艳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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