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有点委屈
(2008-07-03 14:52:47)
终于可以宣布自己单身了,这一刻乞求了三年,得到之后首先是准备好迎接唾骂,比如我在新京报时经常找我们部门麻烦的好兄弟——广告部的经理贾发颂是这样在第一时间评价我的:“终于被你甩掉了,你是万恶的新社会下的一名深受摧残的旧青年。”相信我对于他来说,难以理解的程度和他这个句子相差无几。
迎接唾骂的同时还要感受不得不分的失望和委屈。
首先是和我一起四年的糖,我丝毫不怀疑她希望和我在一起,也不怀疑她部分爱我。只是在她眼里,我是个精神不健全的病人,而她也是,不仅精神不健全,身体也相当不好。她就是这样看我们的。她的看法是我在父母的教育下成了一个以工作为导向而不是以生活为导向的人,这样很变态。而且她所生病、精神不好全来自于我的虐待,因此我对她负有被告和犯罪实施人的责任和义务,我是她的男朋友、父亲和债务人。再加上她对我的父母,有着和她母亲对她父亲父母同样的看法——虽然她父母自她四岁就离婚了,但她母亲单身生活的主旋律还是痛恨她的父亲和奶奶——她痛恨我母亲,那个在她眼里对我溺爱变态的女人。在结婚之前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结论,我是不会接受的。
其次是上海女孩卜卜,其实矛盾焦点不在于她15岁就开始性生活,而在于她在来过我住的地方,联系过我父母之后,在我去上海的时候却不肯让我看看她住的地方和工作的地方。认识了几个月,我除了听她说,没有得到过任何一点有关于她的信息。如果有一天这个人消失了,别人告诉我她从来没有存在过,我也丝毫不会怀疑。而要命的是我这个人从来不会相信别人说什么,只根据自己看到的事实来判断。对于一个要求和我结婚的女人更是这样,我不可能稀里糊涂的和一个女孩结婚,我连她身份证都没见过呢,谁知道她真的是地球人啊。从她的表现中我完全相信这个女孩想和我结婚,但我也不至于有个人跑来要和我结婚,我就会欣然答应。我还不知道她在上海的宿舍窗外,挂了几个男人的内裤呢。
朋友告诫我,你必须结婚,不然就是大逆不道,不然就说明你过着淫乱的生活。会淫乱的生活吗?我也觉得悬。男女关系属于卖方市场,男人一般处于进攻和邀请态势,而女人会保护自己。大家不是习惯男人追女人了吗?一旦这个卖方市场上有商家对你高喊,“不要钱白送了”,你要不要?一次从北大出来,遇到一个住北大的女孩,顺路走到五道口。聊了半条马路感觉可以去开房了。这就像有人对你喊,“白送你台二手索尼要不要?”你得说,“去你妈的,我就要原装海尔”。然后我的女性朋友们还唾骂了我:“你以为自己是董永啊,海尔没原装的了,全是二手。”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得坚持,女人可以因为男人牙齿上的一截韭菜而选择分手——那叫现代、解放、小资和品位,而男人却因为认识了她或者已经一起四年了而必须坚持——不是已经过了四年了吗,那再来四年。母亲今天早上给我短信说今天早上父亲梦到我媳妇生孩子了,我爹大概是想孙子想疯了。不过可惜,我又归队了。我很想问那个骂我的朋友,“海尔不行,海信有刚出厂的吗?”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