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木木夕的《说酒》我也想起了以前在老卫一家人发表的一篇博文,刚好明天周末,大家可以喝喝酒。
我们一家三口人都喝酒。同样是喝酒,却是大相径庭。热烈是喝豪爽,JKs是喝感觉,我是喝健康。
热烈起这个博名估计与他爱喝烈性酒有关。还有,抽烈性的烟,吃烈性的辣椒,发烈性的脾气。我是从认识热烈开始认识酒的,从几块钱一瓶的二锅头,到几千块钱一瓶的路易十三。热烈喝酒豪爽,不打酒官司。别人都倒了他不一定倒,别人都不倒也许他倒了,理由当然是“酒逢知己千杯少”,所以热烈特别喜欢有朋自任何地方来不亦乐乎。有段时间,一个漂亮美眉自家乡来找工作,住在家里,又是个能喝酒的主,常常是我早早离开了饭桌,他们俩能兴致勃勃地喝到半夜,喝得高兴了还接着去酒吧喝。有朋友提醒我别发生“意外”了,我不以为然,再烈性的酒也不能把人胆喝成豹子胆吧,顶多也就一红颜知己。所以,热烈喝酒是“人来疯”。再就是思考问题或写文章的时候,一但“死机”,热烈必定会停下来抽根烟,再倒上一杯酒(茶杯),立马才思泉涌。热烈喝酒是:“好菜下酒,越喝越有,没菜下酒,就酒下酒。”
JKs继承了他爸爸喝酒的基因。高中毕业后喝了第一场酒,验证了自己的成长,好在有酒量没酒瘾,而且喝酒讲究的是气氛和感觉。春节他买回来的酒,酒瓶上全是外文,自己按比例、颜色调酒,还一定要用晶莹剔透的高脚杯,连家里的灯光也要调到柔和温馨为止,要不是天气热,就差点蜡烛着燕尾服了。
在这样一个中西结合酒文化里熏出来的我,当然也就是中西结合的代表了。白酒、洋酒、葡萄酒,三种全会。应酬时,用热烈的豪爽;情调时,用儿子的感觉;健康时,半杯葡萄酒,当然是用晶莹剔透的高脚杯,而且一定要盛装哈。
今天是周末,用你喜欢的方式,喝点酒吧。
来,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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